2021:中国经济从结构性复苏向全面复苏转换
中国经济时报 / 2021-01-11 10:17:12
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起步之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继续做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是典型的外生冲击变量,只有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加紧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制、开发和应用,才能从根本上摆脱疫情对于我国经济运行的一系列不利影响,推动我国经济重回正常运行轨道,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的潜能和活力。因此,需要科学判断未来疫情发展走势,落实完善现有疫情防控机制,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各地区非正常经济状态下的政策协调机制,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平衡。
(二)财政政策要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持续强化财政资金对“六稳”“六保”任务的支撑作用,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压一般、保重点,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坚持量入为出,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障老百姓过“好日子”。逐步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支出政策,建立完善新增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机制。做好财政预算,使收入预算目标与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和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高质量完成减税降费任务,精细规范税收管理,推动税收优惠政策快速顺利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其他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成效,控制非税收入增长,避免发生“跷跷板”效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活力。
(三)做好后疫情时期的金融支持
一是用好各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提升结构性政策力度和效果,继续落实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政策,在实体经济恢复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扶持。聚焦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牧业、文化旅游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通过银团贷款、系统内联合贷款、总行直贷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管好用好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资金,强化资金直达机制和监控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加强金融项目延链、补链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推进景区收费权质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等新型融资方式,扩大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规模。允许信用良好、按时还息企业不设定期限“无还本续贷”。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成立中小微企业信保基金为优质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设立风险补偿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扩大小微企业及工商户资金支持面,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发挥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便捷”优势,融资担保公司尤其是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作用,增加注册资本金、加大风险补偿,提升其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以绿色金融试点为抓手,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争取绿色贷款。
(四)积极有效促进消费投资增长
一是促进消费进一步恢复。强化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挖掘乡村消费的潜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二是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加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进度,尽快形成工作量。积极推动能源投资稳定增长,特别是扩大新能源投资,推进能源实现绿色发展。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未来实体经济增长潜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扩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规模。
(五)加大民生领域工作力度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推行“防贫保”业务和建立“救助基金”。
二是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加快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政府统筹计划实施,加大基层社区服务、公共卫生和就业扶贫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新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发展基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的新就业形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补助在岗转岗培训,推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提升零工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水平。
三是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稳定居民收入预期,研究制定城乡居民收入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落实各项增收政策,健全全社会各类从业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完善保障工资增长的第三方机制。
四是跟踪监测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商品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及时防控市场投机异常波动。
(六)防范化解重大领域风险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围绕关键节点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根据形势需要适时适度灵活调整各项应对预案。
二是平衡好化债与增长的关系。要继续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更加巧妙地处理好财政资金化债与支持经济增长的关系。继续扩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化债成效,降低债务成本。进一步完善资产处置管理机制,拓展化债资金来源。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增强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
三是关注社保基金缺口风险,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四是有效防控金融领域风险。密切跟踪监测杠杆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弱行业国有企业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违约风险,建立及时干预和沟通机制,积极与市场投资者沟通,防止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做好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方案,通过引入新股东参与银行管理,在资本注入过程中改善公司治理、提升银行价值。全力压降不良贷款,推动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向上级行争取核销政策,加大与各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对接力度,帮助银行化解不良。
(执笔:刘雪燕、杜秦川、何明洋)
文章来源: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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