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瘦身释放了哪些信号
中国经济时报 / 2020-12-21 13:18:45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周发布。除进一步缩短清单长度外,清单体系更加科学严谨。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2月16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单共列入事项123项,比2019年版减少8项。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同时,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完善清单制度设计。
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2016年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到今年已经是实施的第三个年头。2016年(试点版)为328个事项,2018年开始正式实施时减到151个,2019年减到131个,2020年再减到123个。
那么,今年的清单有哪些变化?释放了哪些信号?这几年市场准入持续降低门槛的效果怎样?
首先,清单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瘦身”。“瘦身”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有所调整。总原则是在保持清单体例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其最终结果是,清单越来越科学和精准。
例如,此次清单在“瘦身”的同时,也审慎增列了少数事项措施。缩减了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了7条备案措施表述,5条管理措施被转为暂列,72条措施表述得到修改完善。同时,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可以看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每年动态修订的工作机制,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的呼声。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在全国范围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非禁即入”。近年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对全社会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府行为得到更好规范。随着今年清单发布,我国进一步放宽了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将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有效促进国内大循环,提升我国参与国际大循环的能力。
那么,接下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还可能在哪些方面缩减?在哪些方面增加?
从前几年的变化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总体上呈现内容逐年压缩、标准逐步细化的发展态势。未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增大,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推动许可事项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是大势所趋。因此,清单内容大的趋势是有增有减,但总量必将越来越短,未来会有更多的市场准入许可事项将被移出负面清单,这也符合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和更高水平开放的总体要求。
当然,除了“瘦身”,下一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关键,还是要建立起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新管理机制,为下一步“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使国家投资环境进入到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新发展阶段,为未来30年发展奠定一个高质量发展的投资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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