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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贤良:诚信营商,让平台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

网络传播杂志 / 2020-03-15 22:20:25
近年来,平台经济作为一种创新型的商业模式正在迅猛崛起。然而,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欺诈、数据泄露、恶性竞争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营商环境。如何推动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今天是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来看看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的见解。
 
任贤良:诚信营商,让平台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 任贤良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中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作为一种创新型的商业模式正在迅猛崛起,已经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龙头和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1.63万亿元,继续保持世界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地位。其中,网上零售额超过9万亿元,同比增长23.9%;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7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达18.4%;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规模达3.52万亿元;电子商务相关就业人员达4700万人。
 
2019年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3.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接近20%。特别是在2020年初这场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平台企业在强化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健全物资保障体系、助力社会生产有序恢复等各领域显现出巨大的应用价值。
 
肥沃的土地不会只长庄稼和良木,也会长败木和杂草。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欺诈、竞价排名、用户歧视、数据泄露、恶性竞争甚至金融诈骗等现象屡见不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6.1-2018.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地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4.8万亿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量的1.54%,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平台经济中的欺诈、失信乱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营商环境,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
 
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强国之基。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加快建立包括平台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既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推动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国家、社会、企业、网民等多主体参与、共同发力,形成合力。
 
从国家层面,要加强立法和监管,营造制度环境
 
要不断健全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网约车、互联网居住服务、网络新闻、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分领域管理规章制度,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要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依法打击网络欺诈、失信炒信等行为,切实保护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平台从业人员和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的权益。
 
平台企业是平台经济的主体。
 
要把守法诚信作为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要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彰显企业社会担当,建立完善企业诚信内生机制,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作用,精诚合作、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的共建共享共治。
 
行业协会作为民间自治性社会组织,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引导会员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商业道德,守法经营,诚信营商;
 
要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竞争,接受社会监督;
 
要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据章程建立行业评议等评价奖惩机制,加大对会员单位的激励和惩戒力度,强化会员单位的守信意识。
 
作为网信领域全国性、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将继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凝聚各方力量,聚焦网络诚信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网络空间,让诚信真正成为互联网上的通行证,为平台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网络消费者是平台交易和服务的主体。
 
要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远离网购骗局、警惕虚假宣传,提防各类消费陷阱;
 
要树立诚信意识,养成文明的网络素养,维护个人信用,自觉抵制刷单、炒信等不诚信行为;
 
要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善于行使消费者监督权,及时举报投诉违法违规的网络交易行为,当好网络交易和服务的“监督员”。
 
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诚信的土壤,需要精心的呵护,让我们一起努力,共筑诚信营商环境,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作者: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 任贤良)
 
“诚信营商 焕发平台经济新活力”主题活动上线
 
为深入落实《电子商务法》,倡导依法经营、诚信营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网络消费和营商环境,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与人民网、《网络传播》杂志共同开展的“诚信营商 焕发平台经济新活力”主题活动于3月15日上线。
 
今年“3·15”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 ”,旨在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去年底,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众多互联网企业代表共同启动了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着力推动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等平台经济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今年,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合作机制将开发上线炒信、失信信息共享平台,分领域制定炒信、失信信息认定标准,适时发布反炒信、失信信息,编制和发布反炒信、失信年度报告,组织开展网络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主题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宣传诚信经营理念,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诚实守信氛围。阿里、京东、58同城、滴滴、百度等互联网平台,将围绕“诚信营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声,阐述企业信用建设理念、举措、承诺、倡议等,回应消费者关切,体现企业责任担当。
 
(作者:毕磊)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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