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建议
2020-01-17 09:12:4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 也是 “十三五” 规划收官之年,着力提升增长内生动力, 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 增强底线思维, 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 促进就业稳定增长,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确保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 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当前,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要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凝心聚力、 化危为机,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要善于紧扣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内涵, 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深化改革开放, 加快绿色发展, 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 变压力为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一)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就业在合理水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当前, 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就业总体充分, 但新旧动能转换尚未完成, 加之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和潜在性就业压力犹存。为使经济增长和就业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 需要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 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第一,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 优化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适当提高赤字率, 增加债券发行。 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优化减税降费政策的传导机制。 二是适当提高赤字率, 将名义赤字率从2019年的 2.6%提高到2020年的 3% 左右, 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和托幼、 医疗、 养老等民生事业以及科技、 生态补短板。 三是增加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 将专项债从2019年的 2.15 万亿元提高到2020 年 3. 0 万亿元以上, 适度扩大专项债资金充当重大基建项目资本金的项目范围, 发挥杠杆效应, 重点支持铁路、
轨道交通、 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 城乡电网、 天然气管网、 储气储油设施、 可再生资源等能源项目, 农林水利、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 冷链物流、 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四是以绩效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制定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 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五是增加对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 对在去产能、 环保治理、 中美贸易摩擦过程中受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 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政策加以扶持, 帮其度过转型困难期。
第二,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 保持流动性在合理水平,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适度引导市场利率下行。 一是管好货币总闸门, 确保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相适应, 既要保证流动性合理稳定, 又要防止宏观杠杆率明显上升。 二是综合考虑国内经济金融周期、 价格变化和国际经济金融环境, 利用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的契机, 通过 LPR 改革引导基础利率下行, 顺周期降低各类融资主体的实际融资成本。 三是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识别、 定价、 管理能力, 推动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 在实质性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 实现信贷投放结构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方向相吻合。 四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第三,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 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稳岗增岗扩就业。 一是着力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 研究产业链跨区域转移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 引导一部分成长前景好、就业带动力强的拟外迁企业继续留在国内或优先向中西部或东北地区转移,避免制造业及其就业机会过快流出国门。 二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积极应对局部地区因出口和生产下滑而带来的就业压力。 三是持续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振兴, 增强其就业创业带动能力。
(二)加快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增长内生动力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当前, 要加快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激发各方面的活力, 提升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第一, 深化国企国资和市场准入改革, 调动企业家投资的积极性。 要完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办法。 按照竞争中性原则, 在要素获取、 准入许可、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 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严格保护各类产权, 激励企业家创业创新, 弘扬企业家精神, 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要按照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调动企业家投资的积极性, 加快释放经济增长新动能。
第二,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调动地方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大胆进行改革探索的积极性。 按照有利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要求,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完善税收制度。 建立权责清晰、 财力协调、 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加快建成全方位、 全过程、 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健全地方税体系。 推进增值税改革, 落实增值税中央
地方五五分成比例, 降低和简化税率;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 环节、 税率;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加快资源税改革。
第三, 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调动研发人员投身科技创新积极性。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水平, 提高国家研发资金使用绩效。 对一些重要的卡脖子环节、 领域、 产品及颠覆性技术以及具有弯道超车性质的核心技术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与支持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侵权处罚力度。 按照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促进有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发展。 构建风险投资、 银行
信贷、 债券市场、 股票市场等全方位、 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全方位调动各主体和研发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第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调动城乡居民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 租赁、 入股, 发展乡村工业及医疗、 教育、 养老、 旅游等服务业。 研究探索试点农村宅基地在更大范围农村地区居民中流转, 探索农村富余宅基地用于城乡合作建房的新模式和改革路径, 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增长潜力。 建立兼顾国家、 集体、 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着力调动城乡居民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治理攻坚战
第一,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2020年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确保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 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消除, 深度贫困问题实质性减轻。 针对冲刺阶段仍然存在的深度贫困问题, 持续投入各方面力量, 创新扶贫方式和机制, 采取超常规措施, 确保全面脱贫无人掉队。 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 确保脱真贫、 真脱贫。 以真正脱贫和精准脱贫为原则, 扎实开展扶贫攻坚成果验收工作。 密切关注新脱贫群体、贫困边缘群体收入增长情况, 以巩固内生发展动力为着力点确保扶贫成果持续性, 脱贫不返贫。
第二, 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把握好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 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妥善应对财政收支压力。
在金融领域, 建立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化处置机制, 加快银行业补资本工作。 一是把握好处置中小银行风险的节奏和力度,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特别是流动性风险的底线。 在有序化解中小银行存量风险、 规范公司治理的同时, 避免中小银行自身及其下游相关主体出现信用收缩从而引爆更大范围的流动性风险。 尤其须要防范中小银行信用收缩向非银金融机构、 城投公司和地方政府传导转移。 二是做好重点行业、 重点区域以及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管控, 加强不良资产处置化解, 加快银行业补资本工作。 遵循金融机构经营规律, 鼓励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小微企业, 不搞行政命令一刀切。三是健全资本市场风险处置机制, 做好股票质押、 债券违约、 私募基金和场外配资等风险防范化解。 建立针对民企的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市场化处置机制。 健全新型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 打击新型非法融资。 在扩大金融开放的同时,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 警惕并有效防控跨境资金大进大出风险。
在房地产领域, 把握好处置房地产风险的节奏和力度, 防止刺破房地产泡沫引发金融风险。 继续落实好 “房住不炒、 分城施策” 。 既不能大水漫灌, 又要优化房企融资需求, 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人地挂钩增加住房供给。一是跟踪研判重点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风险情况, 避免融资收紧政策导致房地产企业大面积出现现金流风险。 二是针对中小房企出现的困难, 基于 “多兼并、 少破产” 的原则, 推动龙头企业对其实施兼并重组, 防止引发金融风险。 三是加强对房价的跟踪监测, 稳妥做好房地产市场资金管控, 把握好处置房地产风险的节奏和力度, 防止刺破房地产泡沫引发金融风险。
在财政领域, 多措并举, 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一是以“三保” 为底线, 将保障基本工资发放、 保障基本民生资金和保障政府机关运转作为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依法依规增加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 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增加中央政府对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是确保到期债务兑付, 与金融市场相关主体充分沟通, 防止局部性财政压力向金融市场传导扩散。 四是立足于从中长期视角来看财政收支平衡问题, 加强中长期预算滚动编制和动态平衡分析, 在容忍赤字周期性扩大的同时, 保持财政收支的长期可持续性。
第三, 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既要严格依法依规督察执法, 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又要注重统筹协调, 防止顾此失彼。 一是巩固已有成果, 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 加快建立大气污染预防、 监测、 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引导鼓励煤炭、 钢铁、 化工、 电力等传统行业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实现产能绿化。 研究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对企业产能绿化加以支持。 三是继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对河流、 湖泊、 近海海域水污染的预防、 监测、 治理。 将开发利用与保防治结合起来, 构建良性循环, 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 四是把土壤质量保护和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到更高的层面。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较为显性, 近年来受关注度较高, 治理成效也较为明显; 相比之下, 土壤污染是看不见的污染, 较为隐性, 因而在一些地方受到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 从长期来看, 土壤污染不仅会影响农作物生长和食品安全, 而且会间接影响地下水的质量。 2020 年及 “十四五” 时期, 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应加强对土壤污染治理的重视。
本文摘选于《经济蓝皮书:2020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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