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0年经济工作应从哪几方面发力?
经济日报 / 2020-01-15 10:41:06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0年经济工作,应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经济增长
相比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信贷规模的货币政策,应更多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负债规模和债务率并不算高,和其他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经过多年持续治理也基本得到控制,目前的财政状况还存在一定的提升债务率的空间。另一方面,债务问题可以靠经济增长来解决,如果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地稳定了经济增长,那么一定程度上的财政债务增加并不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增长,建议在2020年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增加赤字规模,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提高政府部门债务率,增加一般债、专项债的发行规模,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提供资金。
与积极财政政策和就业政策协同,改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结构性功能
货币信贷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结构性功能依赖其结构性工具,如定向再贷款和再贴现以及基于宏观审慎评估基础上的差异性准备金率、差别化存贷比、差别化监管费等。这些结构性工具基本上可归为差别性数量配置和差异性利率成本两类。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结构性功能,需要加快完善货币信贷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之间的工具组合及市场建设,并配合积极财政政策和协同性就业政策,共建金融服务平台或产业基金等,引导优化金融配置、服务实体经济,通过对不同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政策,鼓励其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金融和就业支持,激励金融机构参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产业基金,定向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金融配置。
同时,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使反映流动性的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求结合经济运行下行压力,逆周期地适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借贷便利操作、抵押补充贷款、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宏观审慎评估参数等数量型工具和逆回购利率、准备金利率、流动性便利利率、贷款基础利率(LPR)等价格型工具,配合积极财政政策,边际调节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深化治理体系改革,统筹“稳增长”和化解风险的关系
1、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统筹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逐渐加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的力度,有序提升金融领域对内和对外开放,鼓励内资、外资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竞争力和活力。发挥对内、对外开放的“鲇鱼效应”,倒逼经济效率和经济活力的提升。以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有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转让技术、市场开放、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坚持“一行一策、分类监管”的思路,通过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中小银行对风险的抵御能力,引导中小银行回归基层、服务实体。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控制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稳妥化解影子银行风险,有序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加强预期管理,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尤其是要加强基础理论、颠覆性技术的探索研究。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严格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营造有助于创新发展的创新文化和创新生态。
3、夯实资本市场基础,稳妥应对外部冲击,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
密切关注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加强对股市、债市、汇市的实时监测,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切实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同时,加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的日常监管和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金融市场舆情监测,健全重大舆情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加强与市场沟通,快速回应舆论关切,稳定市场情绪,切实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
加快建立健全促进消费长效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拉动作用
1、健全促进消费长效机制,巩固消费升级势头,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首先,加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加快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切实保障和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其次,抓紧落实2019年已出台的一系列稳消费、促消费政策措施,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消费限制,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挥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从供需两端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支持居民合理消费、绿色消费、升级消费,积极培育和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夯实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再次,简化资质条件和审批流程,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建设可快速响应的现代化供应链基础设施,持续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旅游、文化、健康、体育、教育培训等高品质服务消费发展,抓住5G商用带来的信息消费升级机遇,带动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
2、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创新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
由于技术和产业的变革、收入水平的变化、新商业模式的涌现等多因素叠加,我国当前消费领域正在发生着不同以往的深刻变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消费形态正在由实物消费加快向服务消费转变。2019年前三季度全部居民最终消费支出中,服务消费已经超过实物消费,占居民消费的50.6%。二是消费需求由以衣食为主的生存型、温饱型向以住行为代表的小康型、享受型转变。伴随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同类消费品中,居民对高端消费品偏好显著上升,如2019年“双11”家居按摩椅销量相比往年大幅度上涨。三是消费观念由非理性逐步向理性转变。消费者心态不断成熟,越来越注重产品品质和性价比,炫耀性消费、攀比性消费等非正常消费现象有所减少,我国消费者消费观念逐步走向成熟。四是消费方式由传统的线下交易行为逐步向线上线下融合的场景化消费模式转变。经过40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不仅建设成了超大规模消费市场,而且形成了追求创新和变化的消费文化,居民对新消费方式更容易接受和使用。
3、科学把握消费领域的深刻变革,加快消费环境建设
首先,增强和拓展中高端收入群体的消费品供给。一方面,加快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增强产品供给能力,开展产品高端品质认证和自主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中高端消费市场规模;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加快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通过增加中高端消费品进口来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激发市场竞争。其次,引导和培育新兴消费产业。结合绿色化、智能化、健康化等消费潮流,加速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融合、不同消费领域融合,深入推动消费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打造多样化消费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再次,补齐消费领域存在的短板。加快完善城市商业设施,规划和布局新型消费载体建设,强化信息化在各类商业载体中的覆盖和应用,拓展新型消费产业和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空间,促进传统商圈向消费体验、文创时尚、产品定制设计等新型消费中心转变,加大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和治理力度,增强消费市场监管的科技性和动态性,加速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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