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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改革的国际比较、我国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中国银行研究院 / 2020-01-14 10:59:40

LPR 报价机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四、LPR 报价机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MLF 占比较小,无法真实反映银行融资成本

银行贷款定价多采用成本加成法,负债端成本是银行贷款定价的重要依据。从商业银行负债端看,MLF 占比较低,最高时占银行负债比重仅约 3%(图 6),作为LPR的核心要素,MLF 并不是商业银行主要成本来源。同时 MLF 存量较为稳定,而商业银行负债规模仍在不断扩张,未来 MLF 占比将继续减小,MLF  作为反映银行负债成本的参考意义可能会进一步弱化。此外,MLF  交易对手主要集中在一级交易商,本次 LPR新增报价行中部分银行并非一级交易商,参考 MLF  报价可能无法反映自身负债管理情况,继而降低 LPR 报价质量。

 

(二)MLF 利率稳定,难以保证贷款利率跟随市场利率变化

MLF  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其利率变化既反映市场流动性供求,也反映政策意图。LPR 的要求是每月报价一次,但 MLF  利率调整频率低、非持续操作事实上降低了 MLF作为报价基准的代表性。LPR 改革是按照市场化定价方式推进,MLF 作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重要渠道,利率水平本身应当具备一定弹性,且与市场利率变化应当具有较高相关性,否则难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改革”。2019 年 11月 5 日,MLF 利率自2018 年 4 月以来首次出现变动,央行将 MLF 中标利率由此前的 3.3%下调 5BP 至 3.25%。由于LPR 报价是 MLF+溢价方式形成,如果 LPR 变动但 MLF 不做调整,那么溢价部分必须要调整,商业银行需要改变自身所要求的风险补偿。尤其此次LPR 改革重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这意味着银行需要通过直接让利的方式才能令LPR 下降。至LPR 改革至今已有三次报价,一年期 LPR 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相比共下降 15BP,但MLF 利率仅在 11 月份下调,这意味着 LPR 下降在反映市场行为的同时,可能也有银行主动让利行为。若银行面对利润下行压力过大而要求更多补偿,那在 MLF  不做调整的情况下,LPR  很难出现明显下降,央行通过引导 LPR 下降继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操作存在难度。

 

(三)LPR 若持续下行可能会引发市场风险

当前银行业虽然整体稳健,但仍面临较大经营压力。此次LPR 改革意味着贷款端“利率并轨”完成,最终贷款利率不排除继续下降,银行资产端收益面临较大压力。此外,由于监管要求、内部考核及替代金融业务发展,银行对存款的争夺也将更加激烈,负债端成本难以出现明显下降,银行息差面临收窄压力。最终贷款利率下降幅度也依赖于自身息差和盈利能力的约束。尤其是在经济增速还未明显企稳背景下,部分中小银行已暴露出经营风险,一旦利润增速放缓,更多的风险事件可能提前暴露,这不利于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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