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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逻辑

经济日报 / 2019-11-21 12:48:06
□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国家治理越来越凸显为一个社会最为重大的实践课题。国家治理水平高、国家治理能力强,经济社会发展就健康繁荣;国家治理不善、治理不力,经济社会发展就丧失了基本的前提和保障。完善国家治理是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共同追求,但是不同国家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形态、路径选择、方式方法却是不同的。对于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中华民族来说,国家治理应该走自己的路,也确实走出了自己的路。
 
明确国家治理的“方向”和“指向”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国家治理一定要有正确的方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根本方向,这就是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
 
国家治理的正确方向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制度方面,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国家治理的鲜明指向体现在社会发展状态上,就是要更加团结,更加众志成城,更加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让中国更好地实现历史性跨越,走向现代化。体现在民族复兴上,就是创造性地振奋全民族的精气神,创造性地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创造性地激发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让56个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化作民族复兴的磅礴正能量,让中华民族更好地彰显五千年灿烂文化、传承五千年悠久历史,把自己的价值观与世界共享,用自己的软实力促进世界共同发展。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通过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以及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根本方向”规定了“鲜明指向”的社会属性与立场价值。我们追求的现代化,绝对不是背离发展道路、宗旨信仰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什么是颠覆性的错误?可以说,就是在进行国家治理的过程中迷失了正确的方向。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国家治理实践表明,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是不能含混也不能动摇的。中国在国家治理上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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