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灿:用市场机制推动消费扶贫
经济日报 / 2019-11-19 10:28:49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购买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也是全社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但鼓励动员社会各界消费扶贫不能层层摊派指标、分解任务,而是要始终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因势利导,采取自愿原则,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医疗单位,将消费扶贫纳入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持续扩大对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消费。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也是全社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我国物产丰富,许多贫困地区拥有大量品质高、无公害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可是,受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物流设施相对落后、信息流相对闭塞、品牌知名度不高、商业土壤贫瘠等多重因素制约,许多特色农产品“养在深闺人未识”。这也导致来自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经常遭遇卖不上好价钱甚至卖不动。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5个部门发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就是要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通过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不仅可以买到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品质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也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帮助更多困难群众,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使“买买买”的价值得到升华。
对于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而言,借助消费扶贫的营销渠道,可以让更多的特色农产品便捷顺畅地进入市场,使当地的农产品特色品牌为市场所熟知,这不仅能直接带动他们增加收入,激发他们勤劳致富和干事创业的动力与活力,还能为当地经济的发展蓄积持久的动力。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扶贫本质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你卖我买”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行为。在开展消费扶贫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的作用,鼓励相关机构和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也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消费扶贫工作,使发达地区的消费潜力更好地转换为受帮扶地区的脱贫动力,切实推动受帮扶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在鼓励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的过程中,不能层层摊派指标、分解任务,而是要始终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因势利导,采取自愿原则,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更多的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生产基地,积极购买受帮扶地区的产品和服务,并与受帮扶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关系。
对于受帮扶地区而言,不能因为上级部门发文倡议动员,就产生“等、靠、要”的思想,甚至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待价而沽、哄抬价格,而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实在在地抓住消费扶贫相关政策给当地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着力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为各界参与消费扶贫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也为实现经济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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