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是重大突破--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国企解读
李 锦 / 2019-11-07 14:41:55
国企改革,重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决定》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是紧紧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点,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的精神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四个有机统一”,即党组(党委)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机统一;党的组织力与经理层的执行力有机统一;党组织协调各方监督力量与构建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有机统一。在具体落实中,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系统梳理,形成规范。
当然,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大企业市场化改革力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活力,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包括积极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统筹运用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等政策措施,积极探索运用超额利润分配、虚拟股权、项目跟投等方式,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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