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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讲中国经济:挑战与出路

2025-04-27 14:27:44

深化改革,理顺重大关系,防范化解风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一)高度重视社会领域的投资与建设
 
《决定》指出,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当前,需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社会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包容的社会氛围,有效解决社会转型滞后于经济转型的问题,形成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与活力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社会性支出是指公共机构向家庭和个人提供的福利性经济援助,实质是政府向家庭和个人转移收入,或者减少其支出负担的支持政策,包括养老、失业待遇、失能待遇、遗属福利、医疗卫生、家庭福利、住房和其他社会政策等。2022年我国社会性支出占GDP比重约为11%,较经合组织成员低10个百分点,较经合组织成员同一发展阶段低约4个百分点。如果政府在社会建设中没有承担起应尽的责任,那么未来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完全转嫁给家庭和个人承担,“有钱不敢花”的问题将难以得到解决。
 
(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决定》指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这就需要纠正政府越位、缺位、错位和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在追赶的早期阶段,与发达国家差距大,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对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等提出巨大需求,经济生活中大量确定性的任务需要完成。充分发挥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可以加快追赶进程,缩短追赶时间,实现挤压式经济发展。当越来越多的行业达到技术前沿,以及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之后,面对不确定性决策,过多依靠政府容易犯方向性错误。管住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集中决策转向分散决策,让企业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找到正确的方向。
 
(三)实现更高效率、更加公平的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现的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居民收入、财富差距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之一。改革开放之后,居民收入、财富差距不断扩大,2022年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达到0.467,高于经合组织38个成员公布的平均0.321的水平,成为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事实证明,只强调公平而完全忽视效率,或者只强调效率而完全忽视公平的做法来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都是极端错误的。
 
从中国式现代化分两步走的目标看,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一方面需要以更高效率,不断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更加公平,不断缩小收入、财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妥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决定》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提出了三方面的重大改革举措。一是建立地方政府新的稳定收入来源,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比如,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二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比如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三是减少政府支出。比如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
 
同时,《决定》强调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地方政府“内卷”式招商引资,既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统一大市场建设,也导致产能过剩和地方政府财力紧张。严守招商引资底线红线,不得违规实施财政和税收优惠;不得违规实施用地优惠;不得突破资源环境制度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规举债招商引资。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向新模式平稳过渡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住房总需求中刚性需求放缓、改善性需求上升。同时也要看到,202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66.2%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3%,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仍有很大空间;在存量住房中,房龄在20年以上的占28%,没有电梯的占41%,“幸福通勤”(通勤距离在5公里以内)比重呈下降趋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品质的需求量大面广。房地产需求仍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
 
《决定》指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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