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微深度解读:将扩内需促消费放在更突出位置
经济日报 / 2025-04-15 14:21:23
将扩内需促消费放在更突出位置
——对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二级研究员王微
本报记者 栾笑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作为202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首。中办、国办近期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旨在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为什么将扩内需、促消费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本期“对话经济学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二级研究员王微进行深度解读。
需求不足主要是消费不振
记者:近一段时期,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旨在化解国内需求不足的问题。请问应该如何认识理解当前的国内需求不足呢?
王微:需求不足一般是指有效需求不足。对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而言,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达到平衡的时候,这样一个需求的量就叫做有效需求。一般认为,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净出口需求构成了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总需求。
从我国的经济实践看,在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中,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会出现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相对低迷的情况,这个时候往往会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由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投资需求在我国的总需求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以往的多次周期中,一旦遇到经济运行低迷或者外部因素冲击,扩大投资都是一个比较有效的策略,通过有效扩大投资需求来实现经济稳定以及较快增长。可以说,有效需求不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净出口需求的相互关系以及外部环境变化,都会反映到我国的有效需求上。
近年来,我国总需求正在发生阶段性、结构性变化。在过去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城镇化、工业化迅猛发展,投资的潜力也非常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以及房地产市场,这些都是带动投资快速增长非常重要的领域。现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程度,基础设施投资增速逐步放缓;工业化总体上处于中后期,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过程中,制造业投资更多体现为技术性投资;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度过峰值,加之这几年市场整体下行,相关投资也呈现增速下降的态势。整体上看,投资需求在我国总需求中的比重有所下降。在这样一个趋势下,消费需求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拉动作用日益凸显。过去的十多年中,如果不考虑新冠疫情的影响,消费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都已经超过了投资,消费需求对总需求的影响越来越重要。
从这几年的基本态势看,当前我们所说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源于外部环境冲击,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外部需求面临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不利影响。加之投资需求在收窄,消费需求就成为影响我国现阶段有效需求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随之变化,从生存型消费转向发展型消费,在质量、数量及结构上都有新的要求。但是这些非常重要的潜在需求、新兴需求还没有相应的供给来满足,还没有得到有效释放。所以我们看到,总需求中的这种“不足”更多体现在消费需求上。
同时要看到,在不同发展阶段,需求不足的表现和深层次原因是不一样的,既有总量上的不足,也有结构性的不足。特别是当前,结构性问题更加值得关注。在消费方面,消费结构升级的态势更为明显,在提振消费的时候,就必须针对这些结构性问题进行政策调整,加快改革,更好释放消费潜能。
记者:消费不振是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消费领域的情况怎么样?
王微:我认为,现在的消费不振是相对于过去消费增长比较迅速,同时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比较稳定而言的。
新冠疫情之后,我们加快恢复和促进消费,但仍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情况。例如,2024年消费增速放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只有3.5%,相较于新冠疫情之前10%左右的增长速度以及2023年7.2%的增长速度,呈现明显放缓的态势。同时这个增速也低于同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也是人们认为当前消费不振的一个重要依据。
近些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不稳定。新冠疫情之前,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50%,并且向着更高水平迈进。新冠疫情的冲击使得消费受到很大抑制,此后虽然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快消费的恢复和扩大,但是消费对GDP的拉动作用仍然处在一个波动变化的过程中。2019年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2023年我国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达到82.5%,但这并不能说明消费本身很好,这是因为在消费加快恢复的同时出口出现下滑,使得投资和消费需求在总需求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到了2024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又回到了44.5%这样一个水平。这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拉动作用波动不稳的情况,需要得到更多关注。
从微观层面看,消费不振与很多因素相关。例如,老百姓对经济发展的预期以及自身消费行为的变化。如果人们的就业和收入不稳定,出现信心不足、预期不稳,就有可能产生消费意愿谨慎。又如,市场运行不稳定、不确定。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房价下降会让人们感觉自身的财富在缩水,也会让消费意愿更谨慎。还有一些政策会对消费产生影响。比较典型的是对大宗消费的政策干预,楼市的限价、限售、限贷政策,以及对汽车的限行、限牌等,都会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当然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我国还存在很多消费领域的制度性问题。例如,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更加注重商品消费方面,但随着老百姓的消费更多转向医疗、教育等服务消费,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为促消费提供条件。还有,现在一些地方不能完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部分行业企业的加班、“内卷”也可能占用人们的公共假日。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想消费却难消费的现象,特别是人们没有时间去享受和体验服务消费,服务消费的发展潜能就很难释放。
从供求关系看,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在提质升级,当前的消费不振与供给难以适应需求也有很大关系。在商品供给上,长期以来,我国低端、低价的商品供给比较充分,高品质的商品供给相对不足。前几年我们常常看到消费者到国外“买买买”,购买的就是中高端、有品质、有品牌的商品。在服务供给上,人们需要更多医疗健康、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方面的服务,但在这些领域也存在供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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