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科技强国,时不我待!
《求是》杂志 / 2025-04-01 14:43:35
如何理解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
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发展,涉及范围之广、出台方案之多、触及利益之深、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从对重大科研任务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到实施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从建立基于信任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的管理制度,到树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的143项任务全面完成,科技领域存在的多年来一直想解决但没能解决的难题,都取得了实质性突破,科技管理体制实现重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布局,创新主体和人才活力进一步释放,为建成科技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还不强,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不足,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激发出来,等等。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潜力、激发创新活力,必须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良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下一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我国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要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二是“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强化央地协同联动,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布局与区域产业特色相匹配的科技资源,形成区域间合理分工协作,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三是“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科技计划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要深化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优化资金使用,确保经费更精准地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积极性能动性,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
科研人员轻装上阵,创新活力才能持续释放。近年来,各地以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现象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有不少科研人员反映,各种非学术负担仍然较重。对此,必须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让更多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活力”;持续整治滥发“帽子”、“牌子”之风,“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潜心钻研,切实减少为报项目、发论文、评奖励、争资源而分心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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