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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经济日报 / 2025-02-21 11:48:44
为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目前,已完成山东省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100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及99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评审和命名。
 
在开展全国示范创建的同时,多地还推出地方示范机构和区域创建,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积极成效。总体来看,医养结合服务主要沿着以下几个方向拓展。
 
一是依托社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逾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面向居家和社区的医养结合服务是解决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发展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立足养老驿站开展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与养老驿站签约合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巡诊、家庭病床等方式开展上门医疗等。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开设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在医院内部增设老年医学科、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医养联合体等。
 
三是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主动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开展协议合作。有需求的养老机构也可对接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2.2%,通过整合医疗、养老资源,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专业、优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
 
实践中,医养结合机构场地租赁以及医疗设施、康复设备购置等需要大量资金,亟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从投融资、财税价格、用地等方面对保障措施作出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接受、发展可持续的医养结合服务。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同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价格、医保、土地、财税优惠等多项支持性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2024年底,印发《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广团队服务,最大限度帮助老年人维持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目前,我国超8000家医养结合机构中,由社会力量举办的超七成。河北、安徽、广东、四川、新疆等地投入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山东设立医养健康产业基金,为老年人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促进医养结合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既有的医养结合政策和实践基础,锚定未来老年人的需求变化,我国医养结合服务将迎来更为全面、更有质量的发展。
 
作者:冯文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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