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刘尚希: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经济日报 / 2024-11-28 10:29:17
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对话刘尚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涉及很多读者非常关心的话题。本报今天推出“对话经济学家”栏目,邀请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尚希围绕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财税体制改革是改革的先行军、突破口
主持人:财税体制改革是您长期以来研究的领域。很多人认为这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进行的一次最重大的财税体制改革,您怎么看?
刘尚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是财税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全会提出一个重要论断——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对财政新的认识、新的定义和新的定位,强调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认识财政、理解财政,是一个重大变化。此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此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在前面改革成效基础上推进的。
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三大块内容:第一是财政体制改革,现在也叫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第二是预算制度改革,第三是税收制度改革。这三块内容是相互关联的一个有机整体。三者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在一个有机整体中有着不同定位、主次之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财政体制是主体,预算制度、税收制度是两翼。“一体两翼”形象地描述了财税体制改革三块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时,应按照“一体两翼”的思路。作为主体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会牵引预算制度改革和税收制度改革。
同时,三块不能各管各的,更不能分开来看。如果分开推进,可能就会出现碎片化的情况,整个财税体制系统性优化也可能会打折扣,这是从过去改革中得到的一条重要经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整体布局、分步实施、协同推进。
主持人: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对这一点,应当怎样理解把握?
刘尚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财政制度。基础没有夯实,就难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历史经验看,财税体制改革是重点,是改革的先行军、突破口。好多改革往往需要财税改革先行,同时不少改革又需要财税去支付改革成本。所以,财税体制改革至关重要,是改革的重点,甚至是改革重点的重点。
主持人:包括更好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都非常需要财税体制改革的支持。
刘尚希:财政是社会的血液,与社会有机体的各个细胞、局部都紧密关联。企业、家庭、个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区域,都可以看作是社会的细胞、局部,与财政都有紧密关联,通过税费、财政支出等方式联系起来。例如,教科文卫体各个方面,支持科技创新、鼓励企业研发、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等,都与财政一收一支过程连接在一起。
我们平时说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通过资本市场、货币流通与整个经济关联起来。实际上,财政是与经济、政治、文化在内的整个社会关联起来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宏观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方方面面都离不开财政。财政作用在很多时候是隐性存在的,不容易被认知和感受到。正因为这个特点,社会往往误认为财政就是“财务”,似乎没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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