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第二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4-07-04 11:29: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民营经济领域问题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继续开展2024年度课题研究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民营经营主体全口径数据分析及重点行业中长期趋势研究
二、研究要点:分析民营经营主体全口径的数量变化、生命周期、产业结构、地区分布等特点。梳理研究民营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过程中有关指标数据的历史演变和现状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判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行业和领域,促进即期形势分析与中长期走势研判相结合,梳理研究发展中面临的困难挑战,特别是因所有制形式不同可能产生的特有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专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课题组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能良好地承担起所申报课题的统筹组织和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或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综合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同意,且在发表成果上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
(二)课题承研单位应按要求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对所开展课题进行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阶段性研究报告等,5份正式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三)课题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四)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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