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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塑造一流营商环境

光明日报 / 2024-06-13 15:24:57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指向,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山东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勇争先”,“建设好制度型开放示范区”。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塑造一流营商环境,体现了改革和开放的内在统一,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
 
  制度型开放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指向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制度型开放”概念,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之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均对制度型开放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在重要国际场合阐明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的目标和决心。所谓制度型开放,是指通过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的国内外衔接,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开放,是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指向。
 
  国际规则体系重构要求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全球治理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和变革,国际规则体系正在加速重构。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功能弱化,各类双边和区域经贸协定大量涌现。截至2024年4月,全球正在生效的双边和区域经贸协定数量达到371项。这些经贸协定包含许多标准明显高于WTO水平的规则条款,且涵盖领域更广、更突出“边境后”规则,成为重塑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主要载体。相较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制度型开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开放水平更高、涉及领域更广、更强调“边境后”开放,这与当前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重构的方向高度一致。因此,推动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我国在全球规则体系重构中提升国际地位和话语权,在全球治理变革中展现大国担当。
 
  大国竞争博弈升级要求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在全球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素显著增加的背景下,各国均努力在国际格局中争取有利位置,由此导致国家间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合作关系显著弱化,竞争关系日趋提升,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美国作为传统全球体系的主导国,其提供全球治理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显著下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持续提升,美国为维持其霸主地位,对我国开展全方位战略打压,试图通过“规锁”战略锁定我国发展路径和发展空间。这种“规锁”表现在国际经贸合作领域,就是通过构建排他性经贸体系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制度性成本,推动全球生产要素与我国“脱钩”。在此背景下,推动以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开放红利,有效对冲美国遏制战略,为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形成赢得时间。
 
  国内改革爬坡过坎要求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对外开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推动了国内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所涉及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是前所未有的,难度风险更高。而制度型开放兼具改革属性和开放属性,要求修订完善国内法律法规、探索创新国内体制机制以实现与国际规则的协调对接,体现了改革与开放的高度统一。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下,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推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等深层次改革,助力改革爬坡过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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