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制度型开放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国研网 / 2024-01-15 16:42:38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是贸易强国建设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更加主动对接 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加快打 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制度型开放是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过程中积极主动对标对表国际通行规则, 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进行开放和对接。制度型开放的主要理念是学 习现代先进技术和规则, 充分释放开放的溢出效应, 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 响力,提升我国国际分工地位和全球治理能力。
建设更加公平的全球化经济秩序。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 经济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力量。通过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推进与其他国家的制 度协调或规则融合,更好地解决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经济秩序存在的弊端, 深层次调整和变革主导经济全球化的规则体系, 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从 而建立起更加公平、更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的国际 经济秩序, 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长期以来, 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
组织成员相互讨价还价, 相互让渡经济主权, 开放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 通过谈 判达成协议实现开放。这种类型开放是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 需要国际组织及 其成员采用谈判、审议、磋商、争端解决等方式进行监督和约束, 判断成员是否 享受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非歧视待遇,是否遵守其规则、规制、标准等。
利用国际规则进一步扩大开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 学习时强调,“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 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度型开放有利于中国更好地对标国际规则, 这既是中国 进一步以开放促改革的需要, 也是中国越来越深入融入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的 需要。一方面, 伴随产业创新发展, 国际分工体系加速演变, 全球价值链深度重 塑, 要求各国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兼容, 实现各要素无缝衔接和深 层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本土化、短链化趋势明显, 亟需各国加强经贸合作。因此, 我们要在继续扩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基础 上,积极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全球高质量要素资源, 进一步提升国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参与世界经贸规则的制定。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在学习规 则和参与规则制定的过程中, 更多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进开放。相对于商品 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而言, 制度型开放是主动学习、对照国际上最先进的经济贸易 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 进一步成为这些制度的参与者、制定者, 积极 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进行开放。因此,制度型开放是更深层次、更高水平、 更大难度的开放。
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二级巡视员、研究员 胡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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