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应该如何处理?
新经济学家智库 / 2023-11-01 15:33:32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认为三个原则,首先我们认为中央政府必须出手,把部分的地方债接过去,就变为国家的国债,为什么呢?
因为地方政府在举债的过程中,实际上或多或少的是为了党为了满足中央政府稳增长,为了满足中央政府克服各种各样的外部冲击,而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要求,这部分债中央政府应该接走,我举个例子,有20%的地方债能不能够由中央政府接走,那么中央政府是有举债能力的,中央政府的现在手中的资产是非常好的,全世界各个中央各个主权政府中间,我们中央政府的资产可能是最好的。
大的银行电信运营商等等,那么中央政府多花点债,他买债的主体往往就是国外的想持有人民币资产的这些交易者,比如说沙特阿拉伯的石油公司,俄罗斯的石油公司等等,他们卖石油给我们,我们把人民币给他们,他们搞人民币结算,他们拿了人民币暂时还不想买中国的汽车,中国电冰箱,他就暂时先买我们的国债,这个是一个完全可行的一部分。
第二部分的地方债的化解是要把地方债从短期变成长期的,那么这些短期的这些地方债目前短期为主,5年10年的很多从银行借的更短,这些债是为了短期内过去几年改造各个城市的这个城市面貌,为了修基础设施,是为了这些城市的居民,子子孙孙未来若干代不断的能过上幸福生活而进行的一个建设。
这些这些建设是造福后代的,凭什么现在要短期要还,就应该把它拉长,变成20年30年的债,这部分的20年30年的地方债应该由中央担保,但是地方要承诺要还,这是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各个地方政府要拿出部分的可可变现的资产来变现,用它来获得现金,能把部分的债务能够置换出去,能够消灭掉,当然各个地方政府情况不一样,绝对没有一刀切的这个方案我们的建议是从现在开始要启动这个地方债化债的机制,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各个地方开始琢磨这个事儿,我刚从重庆回来,对咱们今天讲了重庆的案例,我就在重庆呼吁能不能够在重庆建一个西南地方政府债务重组中心,就放在重庆的重庆的金融中心叫它的北岸区江北嘴,那个地方是个金融中心,把这个作为它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
总之我们认为最后一句话,我们认为中国的地方债务的总规模是比较单一,但是不足以构成整个的中国经济的系统性的一个恐慌或者风险,我们是有办法解决它的,但是必须从现在开始全面地着手,一步一步的去试点,一步一步的去尝试,把它作为一个长期任务,逐步的去化解它。
那么如果你最后说是你给我打一个比方,中国地方债算像什么?我就打这么一个比方,中国的地方债相当于一个家庭抓住了买房子价格相对比较低的这个时候买了一些房子,他买这个房子是可能给儿子孙子住的。
那么短期付了比较高的债,那么他有资产,他总的来讲,他买的这些房子还是对的,还是有用的,但是这些债他短期还不起了,怎么办?必须把债务拉长,必须同时要由其他的家里的父母来帮一帮,同时他也把短债变长债,希望自己的儿子孙子以后在住到好房子的时候一点一点去还,我举这么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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