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
学习时报 / 2023-09-13 11:20:20
习近平总书记在向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时指出:“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是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创新探索与实践,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区域分布、行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仍面临一定压力和挑战。
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
近年来,服务贸易对我国经济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服务业企业不断优化生产和消费方式,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迈进,三次产业融合持续加深,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我国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球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地位,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持续增长。但也要注意,与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相比,我国服务贸易的质量和竞争力仍面临程度不充分、水平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区域分布不平衡,东部地区服务贸易占主导地位,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当前,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贸易发展仍呈现出较为突出的不均衡情况。《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1年,东部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服务进出口的87.7%,占据主导地位。相较之下,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发展远落后于东部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相关,主要受到服务业基础较薄弱的限制,导致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行业结构有待优化,传统服务贸易占主体地位,数字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仍然较低。当前,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结构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运输、旅行行业进出口一直是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领域。相比之下,虽然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增速明显,但比重始终未超过服务进出口总额的一半。随着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我国数字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但占服务进出口总额比重仍然较低,未达到全球平均水平。特别是从国际市场占有率来看,我国数字贸易出口占全球比重远低于货物贸易出口比重,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服务贸易领域内的准入限制仍然有待放宽。目前,我国已全面开放一般制造业,但服务贸易领域负面清单仍较长,在确保国家安全利益前提下,准入限制需进一步放宽。例如,《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作为我国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的首张负面清单,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金融业限制措施为17项,仍高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金融负面清单中各成员国限制措施的平均水平。
现有服务贸易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不够。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不够,如数字贸易领域中,以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为代表的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都涵盖了在线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数字贸易中的重点议题,DEPA还囊括了诸如数据创新、人工智能等在内的其他自贸协定未涉及的新兴数字经济议题。但我国更多聚焦在跨境数据流动等部分数字贸易议题,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的精准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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