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工作
国际商报 / 2023-08-15 15:59:23
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作为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专门列出“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章节,同时提出“要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对健全外商权益保护机制等提出新要求。
近期,商务部召开多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充分倾听企业诉求建议,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今年商务部还举办了“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下一步商务部围绕《意见》还有哪些考量和安排?在8月14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作出了回应。
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关切
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
朱冰表示,商务部将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举措,持续加强外商投资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将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主动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共同形成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合力。
朱冰介绍,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2006年商务部就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受理并协调解决了外商投资受到行政侵权的相关事项。自2020年1月起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也明确要求,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为此,2020年8月商务部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朱冰表示,投诉工作办法实施以来,投诉机制不断完善,有效保护了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在制度建设上,各省(区、市)都制定了本地区的投诉办法或工作指南。在机构建设上,在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设立了全国外商投资投诉中心,并在地方设立了省、市、县三级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和机构2800多个。为便利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有效运用这一机制,商务部每年更新发布《中国外商投资指引》,刊载投诉中心办事指南、投诉工作机构名录、投诉工作基本流程等内容。办事指南、机构名录也在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可以通过投诉机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困难,提出政策建议。
与此同时,商务部高度重视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的沟通交流。朱冰表示,近期商务部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升级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召开了多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进一步拓展收集问题、听取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的关切。
“7月底,商务部还制定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指导文件并印发各地实施,请各地参照商务部的做法,在省级层面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并且根据需要在省级以下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朱冰说。
朱冰介绍,自2020年起,商务部在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下组建了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与外资企业和在华的外国商协会开展了机制化、常态化的交流。“三年多来,商务部部领导主持召开各类外资企业座谈会20多场,充分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建议,累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几百项。”
朱冰进一步表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灵活多样,不拘形式。既可以把外资企业请进政府机关,听取意见诉求,也可以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主动上门服务;既可以采取座谈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早餐会等更灵活的形式。
二是双向交流,突出实效。朱冰强调:“我们对企业的发言不设条条框框,鼓励外资企业开门见山,发表真实的意见和想法,不回避问题、坦诚交流。能现场回应的我们当场就予以回应,如果现场不能回应的,我们进一步研究以后,也会及时反馈给企业。”
三是清单管理,形成闭环。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妥善解决、限期回复、及时反馈。
据了解,各地已经陆续开展行动,结合当地外资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召开了多场形式多样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朱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发挥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的作用,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环境。
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活动
三方面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
今年,商务部举行了“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外资企业积极参与。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和外资企业圆桌会议都比较侧重投资保护,‘投资中国年’活动则更加侧重外商投资的促进。”朱冰解读道,《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的投诉方式,就是为了指导地方更好地“引进来”“走出去”,常态化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地方外商投资促进“挑大梁”的作用。同时,针对外商投资招商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规范,进一步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
朱冰透露,下半年,商务部将按照《意见》部署,围绕外商投资促进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9月份有两场重磅活动,一是在北京举办服务贸易博览会期间举行服务业扩大开放专场推介会,二是在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的主旨论坛暨福建专场推介。在11月份上海举办的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峰会、自贸试验区专场推介等一系列活动。
二是统筹外商投资促进资源。商务部将充分调动驻外使领馆、国内外商协会、行业组织和外商投资促进机构等各方面力量,用好各类经贸展会、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载体平台,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支撑,引导地方持续有力有序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三是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将招商引资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与“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引进一批补短板、强优势的高质量外资。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作者: 白舒婕 来源: 《国际商报》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