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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应聚焦4个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学习时报 / 2023-08-11 10:41:38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全球排名由2012年的第91位提高到2020年的第31位。2019年,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进入到法治化新阶段。2022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同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更长期、更高层次的规划和指引。在此基础上,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需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补足短板,打造制度优势。在供给侧方面,围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在需求侧方面,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扩大内需战略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来看,当前应聚焦4个方面持续进行优化与完善。
 
一是全面优化有利于质量强国建设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工业化,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推动我国产品迈向中高端是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和重要增长点。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对质量强国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质量强国建设不仅仅是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事情,更需要有利于质量提升的营商环境支持。只有建立这样的营商环境,让消费者能够获悉产品质量信息,才能使优质产品更易于获得消费者认可,实现优质优价,才能更好地利用市场力量引导企业实现质量升级。
 
二是以治理账款拖欠为核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经济发展效率变革。信用体系是营商环境的基础要件,涉及经营主体活动的各个领域和方面。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效率变革的重要途径。我国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约束激励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强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动力变革。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仅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发展阶段我国塑造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动力变革的根本保障。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优化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增强经营主体创新动能。当前,加快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仍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和难点。
 
四是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塑造更加有利于扩大内需战略的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当前促进国内大循环的主要矛盾是内需不足,特别是居民消费增长偏缓。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特征会更加明显,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
 
作者:许召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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