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特色数字文化治理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报 / 2023-06-14 12:12:57
文化是考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力量源泉。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大规模应用和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的普及,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迁,逐渐进入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新文化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在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中,数字文化新业态特征比较明显的16个行业合计实现营收39623亿元,同比上一年度增长18.9%,近两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可见,新时代数字文化产业彰显出强劲的发展动力,数字文化资源规模化、集成化进程提速,消费场景和规模不断升级。然而,在数字技术赋能新型文化业态的同时,我国也面临着数字化转型之后的文化产业和市场监管体制滞后、法律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治理难题。如何运用好数字化手段,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国民需求的中国特色数字文化治理机制,加强对数字文化产业的治理和保障,使数字文化更好地服务于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数字文化治理机制的必要性
推动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软实力是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发达的文化产业有助于实现文化创新和文化输出。因此,文化产业是文化软实力的基石,提升我国数字文化软实力须有强大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文化产业作为硬支撑。通过构建中国特色数字文化治理机制,有助于在宏观层面形成科学、系统的文化发展计划,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数字文化产业向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避免市场主体过度追求产业的经济效益而罔顾不良文化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价值归位。这对于促进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激励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具有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提升数字文化服务水平。数字文化服务是保障社会公众平等地获取文化信息、提高知识素养、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以及实现各类公共文化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保障。数字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离不开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数字文化治理机制,只有围绕我国数字文化服务的价值目标、主体架构和内容标准等要素,有针对性地出台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实施数字文化治理,才能推动数字文化服务水平的高质量发展。
保障公众的数字文化权利。公民的文化权利是否能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先进、社会是否文明的重要标志。数字文化的产生对公众获取文化权利的途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文化权利保障机制,如著作权、版权制度,难以适应数字文化带来的全新数字化权利形态。因此,中国特色数字文化治理机制的建设成为回应和保障公民行使数字文化权利的重要途径,它不仅赋予了政府和相关机构对数字文化产业和市场进行管理的权力,更赋予了保护公民合法的数字文化权利不受侵犯的责任和义务。构建中国特色数字文化治理机制,是实现我国数字文化权利最大化覆盖和数字文化可持续发展创新的必然选择。
保护文化安全。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文化的无界性和共享性促进了不同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加强数字文化治理,一方面,可以有效甄别正常的境外文化宣传、交流、共享行为和文化入侵行为,避免外来文化破坏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文化的认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防治低俗化、泛娱乐化等不良数字文化对社会整体价值观和民众心理的危害,消除文化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在数字文化时代对传统文化的误解和曲解,使文明的思想精髓得到传承与发展,优秀的文化精神和民族品格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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