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经济日报 / 2023-03-27 12:15:27
数字普惠金融是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的有机结合,能够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优先行动,并明确了重点发展方向。本期邀请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主持人 本报理论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数字普惠金融增强群众获得感
主持人: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具有哪些特点和优势?目前发展情况怎样?
尹优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形成了数字普惠金融。2014年10月,G20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与国际清算银行(BIS)联合举办闭门会议,首次对数字普惠金融给出了定义,即“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动。包括运用数字技术为无法获得金融服务或缺乏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一系列正规金融服务,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并且是以负责任的、成本可负担的方式提供,同时对服务提供商而言是可持续的”。2016年在杭州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由我国推动并参与制定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简称《高级原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之后,我国积极支持G20历任主席国推动出台《高级原则》后续的实施指引和相关细则、案例,不仅对G20成员国的数字普惠金融相关政策制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也带动了包括很多“一带一路”成员在内的非G20国家采取行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可以说,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已形成广泛国际共识。
数字普惠金融具有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与传统金融服务形成有机互补,有效增强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注入了新的发展动能,提升了金融机构“能做会做”的服务能力。搭建数字化获客渠道以及运用大数据推动破解了“能做”的问题:数字服务渠道突破了时空限制,使金融机构能以较低成本下沉服务、触达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等普惠群体;大数据的综合运用降低了银企信息不对称,使金融机构通过精准画像更好识别客户。智能化风险控制和数字经济生态建设推动解决了“会做”的问题:模型、算法等运用推动了风险控制的线上化、标准化、智能化,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全流程风险管控能力;借助数字化技术融入场景、构建生态,让金融机构更加贴近和了解客户,一站式满足客户需求。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引导金融机构深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着力破解普惠金融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在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模式,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
一是深入拓展城乡金融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我国居民银行账户和智能手机拥有率较高的优势,持续推广普及和优化完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数字化服务渠道,切实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办理金融业务;持续优化农村支付环境,推广巩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打造近300个可借鉴、可推广的惠农利民数字普惠金融样板,推动更多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发挥数字人民币对于增强金融普惠性的推动作用;持续开展《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标准建设。根据世界银行2022年6月发布的全球普惠金融调查数据,中国86%的受访者使用数字支付,大幅领先64%的全球平均水平。
二是有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实现批量化获客,通过数字化渠道和手段主动拓展客户,高效触达更多小微企业;综合运用征信、税务、海关、公用事业、社保等多维度数据,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无需抵押的信用贷款占比持续增加,特别是为信用“白户”首次获得信贷提供了有力支撑;重构信贷流程,利用数字精准响应、简化手续、提升速度,较好满足了小微企业“短、小、频、急、散”的信贷需求;综合运用风控模型和智能算法,推动风险控制的智能化、标准化,减少对人工干预的依赖。
三是日益适应老年人等群体的金融需求。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生理特点和实际需求,从开发设计、使用辅助、运营保障、流程优化等方面提出改造措施,指导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运用数字移动设备延伸金融服务触角,为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的人群上门或视频办理金融业务;大力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与交通、商超、医疗、公共事业等便民场景的深度融合,推动各类服务场景跨平台互联互通,有效满足老年人等群体多样化的需求;大力开展数字金融知识普及,帮助老年人等群体更好融入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
四是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无接触式线上金融产品,降低了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针对部分小微企业骤然面临的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等问题,金融机构依托数字化手段,完善线上信用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并通过加快信贷审批速度、弱化抵质押担保、展期和续贷等多种举措,有效助力复工复产;数字普惠金融在疫情应对中被更多人民群众接受和使用,并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在提供个性化、智能化金融服务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和潜力,在顺应数字时代潮流和服务实体经济中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主持人: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各地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贝多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数字技术已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关键力量,在居民生活层面,支付,转账,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变得非常便捷。此外,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层面,数字普惠金融帮助大量缺乏信用记录或“财务三张表”的小微企业及时高效地获得了融资,满足了其发展需求。
为了顺应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满足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近年来,国有大行、股份制大行制定和强化了数字化发展战略,探索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数字化变革,大量投入数字基础设施等,中小银行也结合自身和本土的实际情况进行数字化转型。
与此同时,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也从基础的“线上贷款业务”逐步发展至以大数据和互联网科技为基础的、扎实的普惠授信、信用信息体系。银行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布局也逐渐走向综合化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在突破技术限制等方面,还需要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创新思路、推动合作来探索解决相关问题,体现出金融资源、科技资源以及管理规则相互配合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不断复苏,小微企业、科创企业对于融资的需求会持续增加。多数地方都已意识到数字普惠金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以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并开始从单一的信贷服务逐步向保险、理财等多层面、多门类的普惠金融服务扩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做法值得参考和借鉴。
一是开发建设数字化平台,支持普惠金融业务“一站式”集中办理。数字技术能够较好地解决普惠金融服务成本高、下沉难等问题,但是大量的小微企业长期缺乏信用记录和财务信息,单凭数字技术也难以解决授信难问题。由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统筹,横向打通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县多个层级,打破金融服务的信息壁垒,为小微企业获得授信提供强有力的信息补充。浙江省宁波市和台州市在这方面行动较早。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设计了信息查询、线上对接、精准获客、风险防控四大核心功能,对于获客、授信、风控的全流程融资都有体系化的服务,覆盖了该市129万户经营主体,已有2.33万家企业通过平台线上审贷渠道获取贷款983.7亿元。在此基础上正在建设“甬金通”数智金融大脑,搭建金融服务云和风险服务云,汇集28个部门、118个数据目录、2386个数据项,为金融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台州市从2014年就开始建立了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点采集了金融、法院、公安等15个部门81大类1100多项信用信息,覆盖了60万家经营主体。以服务小微企业著称的台州当地银行也普遍反映,借助平台可一次性掌握大量信息,使得贷前调查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二是盘活农村生产要素,助力涉农小微企业成长。在特色种植和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地区,种植户和养殖户扩大规模而产生的融资需求一直是普惠金融服务中的难题。福建省宁德市结合当地特色,探索农村生产要素流转,通过建制度、搭平台等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确权登记、价值评估、抵押融资、流转处置全流程服务,有效扩宽抵押范围,缓解农村经营主体贷款抵押物不足问题,帮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与此相似的还有成都的“农贷通”平台,推动了农村隐形资源变显形资本,引导金融资源与农村资本相对接,支持农村电商等广大涉农经营主体和企业发展。
三是搭平台帮助小微企业提高线上管理能力并积累经营数据。随着服务小微企业的经验不断增加和金融健康理念的不断倡导,各地无论是政府部门牵头搭建的信息平台,还是商业银行建设的金融服务APP中,都开设有金融知识宣讲、风险提示等相关内容,提升普惠群体金融素养,帮助消费者在获得金融服务、满足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能掌握更多金融和企业经营常识。例如,福建宁德福鼎开发了当地特产白茶的溯源数据平台,不仅实现了白茶产业的溯源监管,还实现了白茶产业的便捷融资,借助白茶大数据溯源平台的海量交易数据模型,导入茶农、茶青经纪人、茶企联合体信息,作为白名单,给予信贷投放。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便利性
主持人: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农村金融方面起到了什么作用?
孙同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绕过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一系列障碍,为金融机构解决了获取信息和评判风险的难题,对于农户来说,起到了增加家庭信用资产、提高信贷可得性的作用。
在信贷市场,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需要依靠能够获取的信息,从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意愿作出判断。面对农村客户,金融机构一般难以获取足够的有效信息来做信贷风险评估,需要借款人提供足够的偿债担保,但农户常常缺少可供抵押的担保物。对此,过去金融机构通常会进村入户,收集农户家庭生产生活、社区交往等信息,即所谓的软信息,评定“信用户”“信用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信用评级,开展金融服务。传统的农户信用评价对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但线下信用评价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为了保证信息的有效性,需要对信息持续更新。因此,这样的信用信息系统更新成本很高,难以长期有效维护。
现在,数字普惠金融依赖各种信息渠道,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更准确地赋予农户家庭信用价值,降低其获取信贷服务的难度。首先,依靠涉农政务数据,能够对农户家庭的人口、就业、农业生产规模、收入状况等作出较为精确的画像。其次,利用物联网技术及时获取农户生产状况信息,对其生产风险和预期收入进行判断。再次,利用农户线上社会行为等信息对其信用水平进行判断。可见,通过数字技术,金融机构可以得到更多硬信息和软信息,并将软信息“硬化”,帮助其对农户进行精准信用画像,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和授信,提供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各类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在进行数字化转型,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也多种多样。例如,网商银行与县域政府合作,将农户可公开的数据资源,如农村土地确权、种植情况、农业补贴等进行共享,运用数字技术为县域农户建立起专属的数字化风控模型,使农村用户有了更精准的数字画像,为其授信,开发出针对农户的免担保纯线上信用贷款。截至2022年末,网商银行已为全国2239万县域农村客户提供了数字信贷,并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30个县域签约合作。网商银行还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及高光谱识别技术,观测和分析农作物种植和生长情况,实现“农户—地块—作物”三要素的匹配验证,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更便捷的数字化信贷服务。截至2022年末,网商银行已为100多万种植大户提供了信用贷款。
除了科技银行之外,传统的农村中小银行也在进行数字化转型。他们利用已有网点和业务人员等线下优势推进信贷业务数字化发展,通过收集农户信息,开展信用评级和授信,并通过自有或第三方金融科技平台将审贷至放贷等业务环节移到线上,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国有大型银行也与政府和行业企业合作,利用自身强大的金融科技优势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例如,农行开发了“惠农e贷”“农银e贷”等产品体系,建行开发了“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平台,邮储银行开发了“邮e链”涉农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都大大推进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2021年农业农村部推出“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农村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收集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含国有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服务需求,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数字化农贷模式,将“政银担”合作模式数字化、线上化。经过近两年实践,该平台已累计服务了80万农业经营主体,相关金融机构授信32万笔、1034亿元,平均综合成本仅为4.55%。该平台的一大优势是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了信息更新速度与准确性,通过“代建代管、共享共用、可用不可见”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附加数据到平台,开展数字普惠金融服务。
完善监管体系推动创新发展
主持人:我国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什么实践经验?未来还需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张伟(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从近几年实践经验来看,我国聚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领域,着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数字普惠金融顶层设计日臻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绿色、人性化的数字金融服务。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明确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利用大数据,增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金融管理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创新应用。
二是坚持便民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日趋广泛。相较于依靠传统方式,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字化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突破时空局限,服务于此前因偏远分散、信息不对称而很难获得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整体提升了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满足各类人群差异化、个性化金融需求。截至2022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32.14万亿元,同比增长21.2%,比各项贷款高10.1个百分点,其中,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7.83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全国脱贫人口贷款余额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3.1%。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多样化。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坚持守正创新,借助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利用数字化平台和手段,推出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已经涵盖普惠支付、网络小贷、在线供应链金融、财富管理等领域。例如,有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线上+线下”双线融合的普惠金融产品矩阵,也有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对放款模式、审批流程等各环节进行创新优化,推出在线秒批贷款产品,形成多样化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同时,金融机构坚持风险可控原则,将过去依靠传统抵押担保物、人工干预的风险控制模式转为依靠大数据智能风控模式,不断探索出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为数字普惠金融商业可行性、可持续性提供了基础支撑。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数字金融消费者保护日益增强。适应数字化浪潮下金融消费的特殊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从行为规范、信息保护、争议解决、监督与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针对数据保护、信息安全等相关监管措施和处罚事项作出规定。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制定实施金融教育、保险赔付等工作措施,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隐私和数据安全,同时设立投诉部门,完善金融纠纷协调机制,避免数字化转型纠纷风险以不合理形式转嫁和传导给金融消费者,尤其是长尾客群。
近年来,数字普惠金融日益成为金融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可得性和覆盖范围,数字普惠金融受众群体更趋多元化,产品创新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在法治和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可从以下方面着力。
完善建立数字普惠金融法律和监管体系。在已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针对数字普惠金融出台具体法律法规,明确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交易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借助数字技术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框架,确保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真正惠及消费者,让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平衡好数字普惠金融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将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进行融合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此外,通过提高风险监测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等机制,依法合规对各类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应用进行管理,及时取消不正当和非法金融创新活动,保护普惠金融信贷双方尤其是相对弱势长尾客户权益。
提高数字基础设施生态系统的建设水平。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依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在数字化转型中平衡好外部合作和内部研发、短期投入与长期价值的关系,在自主可控、数据安全、模型有效性等方面持续提高研发能力,提升核心技术国有化建设水平,围绕实体经济金融需求,量身打造特色产品,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度。
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金融能力和金融素养。金融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数字金融素养基础评估研究,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对各类客户尤其是长尾客户,加强数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同时,金融部门要积极加强数字金融相关产品风险提示,可借助各种信息技术融合手段,及时对诈骗信息、过度营销、不实宣传等风险产品进行预警,从而及时、精准保护金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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