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及投资回报受到高度关注
2023-02-27 10:07:47
2022年11月份,“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印发,个人养老金在全国36个城市(地区)落地实施。总体来看,在启动初期,个人养老金运行平稳,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准备工作就绪,保障顺利实施。自2022年11月份《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后,相关税收政策、账户开立、产品投资等配套文件紧随出台,明确了个人养老金参保开户、缴费、领取以及投资等环节的具体规则,全国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随即开通,金融机构运营系统适时纳入,各项措施衔接配合,保障试点顺利启动。
二是试点城市覆盖全国各省份,确保快速推进。试点主要覆盖省会和经济发达城市,参与基础条件较好。各地高度重视,前期进行充分预热,尤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市场营销,快速推进业务。
三是开户数量集中增长,达到相当规模。受年底纳税等因素影响,首月开户即接近2000万人,占缴纳个税人口的三分之一。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2年底,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142亿元。
四是金融产品陆续上线,提供多样化选择。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目前,这四大类产品均已上架销售。根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平台查询信息,个人养老金投资可选的储蓄类、基金类、保险类和理财类产品数量分别有461项、133项、13项和7项。
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刚刚起步,目前群众比较关注和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税收政策,二是投资回报。
在税收政策方面,节税是个人养老金相比普通金融产品的一大优势,是激励参保的直接吸引力。2022年11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上述规定,参保者每年缴纳的上限为12000元,收入水平越高,获得的节税额也越大,最高可达5400元。从2023年开始,参保人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将个人养老金缴费纳入新增的抵扣项目,这是一项新的政策变化。
在投资回报方面,个人养老金相对于其他投资产品有何区别、如何选择以及盈利性备受关注。个人养老金产品盈利价值在于长期性,长期持有有助于平滑盈亏波动,获得更稳定回报。从准入的产品目录看,大多数投资产品是长期限的,例如,养老目标基金、银行理财类和保险类产品要求的持有期大多在1年期以上,有的长达5年,但多数投资者往往习惯以短线投资为主,对个人养老金这一特性了解不够。从2022年底的参保数据看,实际缴费者为参保人数的31%,账户平均缴费额为2316元,与每年12000元的上限尚有较大差距,这反映出参保者在开户后仍持观望态度,支付意愿不足。在产品选择方面,个人养老金线上产品较多,在预期收益不明的情况下较难做出选择,这也是当前部分百姓观望的一个主要原因。此外,个人养老金账户封闭运作的属性也是个人参保时考虑较多的问题,按规定,账户资金直至退休才能领取,意味着资金投入后流动性将会减弱。
总的来看,个人养老金是具有养老属性的专项制度安排,为加快推进试点,使之走向普惠,应充分宣传其政策利好,让百姓认识到个人养老金的优势和好处,切实提升获得感。市场层面做好产品创新和服务保障,壮大养老金融业务,并且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引入更多更专业的产品。公众层面还需加强养老金融教育,培育“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储蓄文化,提升全社会养老金融素养。
作者:房连泉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
作者:房连泉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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