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破并举”,以改革创新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2-04-29 11:20:50
针对新发展阶段的发展要求和我国统一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近期出台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结合,坚持“立破并举”和分类施策,通过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促进商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立破并举”,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到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再到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加快改革创新。
在“立”的方面,主要的改革重点是:一是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统一规范评价程序及管理办法,提升全国互通互认互用效力。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四是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探索在有关行业领域依法建立授权委托监管执法方式,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
在“破”的方面,《意见》突出“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提出要着力强化反垄断,加强对金融、传媒、科技、民生等领域和涉及初创企业、新业态、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以及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做法,其中明确12项不得从事的行为。
作者:王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
热点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