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经济顾问 >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加快优化营商环境 详情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加快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孙兆 / 2022-04-14 14:26:11
4月1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力行简政之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为我国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视角,这将有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
 
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新视角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从2018年第四十六位跃升至2019年第三十一位,连续两年营商环境改善幅度全球排名前十。但制度不一、企业垄断、地方保护等各种“无形的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对此,《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通过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等五方面,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
 
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打通制约我国经济循环流通的关键栓塞节点,促进全市场生产要素、商品要素和市场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改善国内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开放型市场经济新体制,促进形成我国市场经济“大发展、大循环、大繁荣”的发展格局。
 
凤凰国际控股集团总裁马常纪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对优化营商环境来说,既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的工程,也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梁婧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角度为理解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视角。营商环境的改善不仅仅是某一个地区持续在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取得进展,而是要处理好区域性和统一性的关系,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加强区域间制度统一、设施联通、要素流通、监管公平等。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此次《意见》着眼于建规立制,以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五个方面为切入点,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了基础。如何在此基础上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表示,首先,要把市场化改革作为主要方向之一,以市场化改革为目标,通过法治化来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从而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苏剑表示,要想进一步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需要对国际人员或者国际要素、国际商品,给予平等的待遇,应进一步以法治化手段为主,平等地对待国内外所有企业。
 
梁婧建议,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要推动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加快改善。目前,中西部地区在政务服务、市场主体保护、金融市场环境等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要持续推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要着眼“统一”,打造全国性的制度和规则基础。比如,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等。三要加强国内与国际对接。一方面,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等领域与国际接轨,加强科技等国际合作,促进国内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要推动制度型开放,在数据要素、新兴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等方面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在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如何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马常纪表示,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内需政策的引导。另一方面,还要密切观察政策落地的时效性。
 
中国人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和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要抓堵点、难点,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保护投资者、消费者、劳动者三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主体的活力。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袁帅表示,“可定期开展评估,建立完善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反馈机制,组织企业广泛参与并且常态化,加大考核督察力度,将服务对象的评价同相关部门的考核与绩效评价直接挂钩,形成‘以考促建、以查促改、以评促优’的工作格局,营造亲商、爱商、重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梁婧表示,一方面,要构建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评促改,引导激发各地改善营商环境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不断促进区域合作。利用好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域间利益补偿等机制,比如发挥东中西部区域合作示范区、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等平台或机制作用,促进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借鉴东部地区先进经验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作者: 孙兆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2022年04月14日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