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经济顾问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方案 到二〇二五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详情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方案 到二〇二五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人民日报 / 2022-03-22 12:36:03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方案
到二〇二五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用电低谷时充电、高峰时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可以通俗理解为“充电宝”,用电低谷时充电、高峰时放电,既能平滑不稳定的光伏电和风电,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也能配合常规火电、核电等电源,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
 
  “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实现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实现了实质性进步。2021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过4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尤其是在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集中建设的背景下,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的匹配性更好,优势逐渐凸显,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势在必行。
 
  《实施方案》聚焦六大方向,包括注重系统性谋划储能技术创新、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强调以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发展、着力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推进国际合作提升竞争优势等,明确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
 
  针对社会关注的新型储能安全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管理、监测、评估体系,保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成本方面,通过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完善电网侧储能价格疏导机制、完善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等,合理疏导新型储能成本。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