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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为什么要推动国际税改

植信投资研究院 / 2021-09-14 14:11:28
  本轮国际税改由G7发起并推动,主要税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与市场国就征税权分配达成公平方案,承诺市场国对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最大、最赚钱且年利润率超过10%的跨国企业)享有至少20%利润的征税权;二是取消所有针对跨国数字企业征收的数字服务税;三是对跨国企业征收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这一税率低于目前全球企业所得税的平均税率23%;四是重申并强化“双支柱”税改方案,拟定于2021年10月推出共同细则。“双支柱”之一,是大型跨国企业的应税利润将重新分配给市场地而非注册地。这一点充分考虑了数字类、科技类跨国企业无需在市场国注册便可引发消费行为并赚取利润的现实状况。“双支柱”之二,是为大型跨国企业设定全球最低有效税率,旨在防止跨国企业为实现避税而选择低税地开展商业活动
 
  总体来看,此次国际税改具有一系列深刻的背景,主要目的有三个。
 
  一是在全球范围内打击避税,扭转减税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的发展,传统国际税收体系受到了各国政府竞争性减税、跨国企业避税以及数字经济等因素的冲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各国政府通过直接降低税率或者增加间接税收优惠,增强自身对跨国企业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这种做法虽然短期内能提高减税国的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减税行动中,则为跨国企业全球避税提供了空间。跨国企业不断将企业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至低税率地区,各国不得不加码减税以满足对外商投资的竞争,反过来又使得各国的税基不断被侵蚀。鉴于此,本次达成的全球税率协议,目的之一就是给全球跨国企业确定最低税率和纳税规矩,避免其通过“游击”实现避税。
 
  二是应对数字化带来的税务挑战。当前国际税收体系仍沿用了上世纪20年代的税收理论和征税体系框架,对于跨国企业的税收问题遵循企业实体所在地征税原则。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的发展,数字经济基于数据要素跨境传输而无需实物跨境流动的特征,改变了企业实体所在地与应税收入地域相匹配的原则,使得针对于跨国数字企业的征税成为一大难题。从事数字经济服务的跨国企业往往利用这一点,加大利润转移,再结合前述国际间税收“逐底竞争”,跨国数字企业的征税问题越发成为焦点。本轮国际税改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要改变这种状况。
 
  三是拓展税源缓解财政赤字压力。G7推动本轮国际税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增加税收,丰富财政资源以促进经济恢复和强化宏观调控能力。从宏观角度看,包括G7在内的多数国家已经长期处于财政入不敷出的状态,政府债台高筑,杠杆水平持续升高,债务风险时隐时现。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暴发,导致全球经济大幅下滑,大规模财政刺激让各国政府的财政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到2021年年底,全球财政赤字将达到8.6万亿美元,较2019年增2.7倍。G7国家本身企业税率很高,所以征收全球最低15%的企业税,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并不会增加其境内企业的税负;但15%的企业税率缩小了与“避税天堂”税率的差距,从而可削弱“避税天堂”的“避税”功能,使跨国企业利润转移的动力下降,利润留在甚至回流至母国的可能性随之上升,也就充盈了这些国家的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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