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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

作者:罗志恒 / 2021-09-06 17:15:25
  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是指一国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三部门之间分配关系。通常包括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共三个分配层次。
 
  初次分配是市场主导下对生产要素的分配,侧重效率,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如劳动者因提供劳动力获得工资、奖金等报酬;借贷资本所有者获得利息收入,股权所有者获得红利或参与利润分配等。政府部门也参与初次分配,具体包括因国家管理需要对生产活动或生产要素征收生产税,如增值税、消费税;同时也因扶持有关生产活动而支付生产补贴。
 
  再分配是政府主导下的收入转让,侧重公平。政府在再分配中居于核心地位,利用税收、社保等形式建立有效社会保障体系。如居民、企业上交收入税(所得税、财产税等);居民向政府缴纳社保,政府为居民提供养老金、失业金等社保福利。
 
  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推动下,通过慈善捐赠等行为进行的分配,侧重社会责任。三次分配主要包括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是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重要补充,近期热议的三次分配更多聚焦于慈善捐赠的形式。
 
  目前官方统计口径只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第三次分配被纳入再分配过程中统计,没有单独列示,因此本文主要聚焦初次分配与再分配。
 
宏观收入分配的研究方法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资金流量表是唯一直接报告三个部门收入的数据来源,是研究宏观收入分配最主要的工具。资金流量表采取标准式矩阵表,以机构部门为列,交易项目为行(图表1),每个机构部门之下分别列出“使用”与“来源”两栏,一个部门的收入,对应其他部门的支出。中国自1992年开始编制资金流量表,目前更新至2018年,时间跨度长,分项详尽。
 
  根据各部门经济活动的性质和部门间勾稽关系,我们对居民、企业和政府的收入来源进行了简要归纳,具体如下:
 
  1、居民部门收入来源
 
  根据资金流量表编制说明,居民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该部门增加值+应收劳动者报酬-应付劳动者报酬-应付生产税净额+应收财产收入-应付财产收入;其中,居民部门增加值是个体经济、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等自雇经济产生的增加值;应收劳动者报酬-应付劳动者报酬=劳动报酬净额,应收财产收入-应付财产收入=财产收入净额(下同)。通过合并,我们得出,居民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由劳动报酬净额、财产收入净额、营业盈余三项构成,加上再分配过程中的经常转移净额最终形成居民可支配收入。
 
  劳动报酬净额、财产收入净额、营业盈余、经常转移净额分别对应于城乡住户调查数据中的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概念,只是核算方法、口径存在差异,因此,透过资金流量表可以更全面地观察到全体居民功能性收入分配的情况。
 
  2、企业部门收入来源
 
  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该部门增加值-应付劳动者报酬-应付生产税净额+应收财产收入-应付财产收入;企业部门由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构成,企业的财产收入净额为负值,是主要的资金使用部门。如图表3所示,企业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由营业盈余和财产收入净额构成,为其员工交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纳入企业向居民支付的劳动报酬中,计入初次分配过程。
 
  3、政府部门收入来源
 
  广义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该部门增加值-应付劳动者报酬-应付生产税净额+应收生产税净额+应收财产收入-应付财产收入;其中,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生产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生产补贴作为负生产税处理,包括农业生产补贴、政策亏损补贴、进口补贴等。简而言之,政府初次分配收入主要来源于生产税净额和财产收入净额,其中生产税净额主要反映间接税的情况。
 
  政府可支配总收入=该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企业和居民支付的收入税+居民应付社会保险缴款-向居民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向企业、居民支付的社会补助+其他转移;其中,收入税是指所得税、财产税等;居民应付社会保险缴款-社会保险福利=社保缴款净额。由于再分配围绕政府部门展开,因此仅通过政府可支配收入变化就可以把握再分配环节所有变化,收入税、居民社保缴款净额是最主要的来源,收入税可以反映直接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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