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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编报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

国家发改委 / 2021-07-16 17:28:13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编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推进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设施建设。计划建议方案必须符合《实施方案》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遴选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尽快开工,不符合专项建设条件、前期工作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纳入安排范围。
 
通知强调,2021年投资要严格防范由此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地要统筹财力,避免重复安排,确保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地方资金。对直接下达的项目,各地上报的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文件中地方政府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套资金承诺函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区、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同时,安排地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奖补性质,资金安排将与各地“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的进展和绩效挂钩。各地方对项目负有主体责任。要落实项目实施和监管责任,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应明确每一个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及时开展调度。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在编报建议方案过程中,地级行政区要同步编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于2021年底前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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