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国管局 / 2021-06-08 22:16:51
(一)低碳引领行动。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国际交流,宣传中国公共机构推进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二)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城镇公共机构实施清洁取暖。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
(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节水护水行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推动黄河流域、京津冀等缺水地区公共机构开展用水普查、用水效率提升行动,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在京公共机构、省直机关及6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五)生活垃圾分类行动。重点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督导中央国家机关做好有害垃圾统一清运处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工作提升,遴选建成900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六)反食品浪费行动。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止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七)绿色办公行动。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标准。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中央国家机关庭院绿化率达到45%以上。
(八)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九)示范创建行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本级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创建要求。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重点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200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树立先进标杆。加大绿色低碳循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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