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 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中国经济时报 / 2021-04-26 15:39:33
4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在广州主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有关政策落实等工作。韩正表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实现目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珠三角地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40多年来一直处在改革创新的第一梯队。进入21世纪后,国际环境的变化、国内改革的深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等,令以往各自为战的发展思路不再适应珠三角地区。随着党中央作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战略部署,粤港澳三地近些年在经济与社会各方面的融合度日益加深,加之港珠澳大桥等硬件基础设施的联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加速和融合。
然而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其他一体化发展的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的首要特点是湾区内部存在的制度差异,即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和三种法律制度。因此,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的制度和体制优势一方面是在整个湾区范围加强设施的“硬联通”和机制的“软联通”,大湾区内,在保持各自制度特征的基础上,做到不同制度的特点在空间上的相互结合,使制度差异带来的红利在更广阔的区域内释放;另一方面是在重点地区打造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在合作平台内做好制度和机制设计,促进各种要素的流动和融合发展,通过抓好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重要载体,打造粤港澳三地紧密合作的结合点和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此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所强调的正是要扎实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是促进大湾区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从珠三角的发展历程来看,粤港澳的紧密联系就是充分发挥不同体制和制度优势,促进了珠三角地区的快速发展,如早期的中英街、产业园区和经济特区。
因此,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既需要发挥不同区域在制度方面差异的优势,也要有效地控制风险,重大合作平台的内容和措施更需要在大湾区范围内逐步分阶段地尝试、改革和实施。实践操作中,合作平台建设可以尝试依据战略定位构建多层次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合作平台的选择可以是“9+2”城市之间的两两合作打造,也可以是多个城市之间的合作。合作平台既要着重产业合作,也要搭建企业和产业间在资金、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紧密合作,更要拓展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合作。
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香港、澳门、广州和深圳是大湾区的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及其都市圈一体化空间范围是带动大湾区发展的极点,因此,要在这4个中心城市建设功能齐全、具有全局重要性的合作发展平台。与此同时,要充分考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内的9个城市各具特色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构建功能多样、分布广泛的珠三角内不同城市不同层面的合作发展平台。在合作平台中,应按照宜居生活、创新活力、产业合作、教育医疗等不同内容,设定探索示范合作内容的类型,为未来粤港澳“9+2”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方面的全面一体化发展积累不同层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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