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自贸区扩容的制度创新趋势
中国经济时报 / 2020-09-28 11:23:26
日前,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由18个增加到21个,形成了覆盖沿海、内陆、沿边的统筹兼顾的全方位开放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战略高地。
从新一轮自贸区设立的特点来看,可以看出,在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金融创新等制度创新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也体现出一些着力解决改革创新力度放缓、区内区外联动不足,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逻辑和趋势。
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趋势
新一轮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发展方向上强调突出畅通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突出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突出高水平开放打造新发展优势等要求,进一步体现了我国自贸区建设在制度创新上的一些新趋势。
“新一轮自贸试验区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从注重便利化向便利化与自由化并重,在关税贸易政策、投资管理体制、金融市场开放、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作出重大改革,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形成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投资环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丁宏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除此之外,制度创新的趋势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加强调贸易促进与产业发展并重,以夯实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引导产业加快向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跃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形成产业集群规模经济优势;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和开放合作并重,强调持续推动全面开放与强化自主创新相结合,努力营造更加适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的协同效应,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更加强调区内发展与区外联动并重,以点成线、以线组面,推动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最终带动全域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更加强调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并重,既要对标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结合地方特色,加强顶层设计,又要立足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为提高对外开放整体水平树立更高的标杆。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金融制度和政府管理创新以及法治环境建设的重大经济政策之一。新一轮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容,也彰显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思路和新格局。
丁宏认为,在宏观定位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在内涵架构上,瞄准世界开放创新前沿,构建科技与产业融合新体制机制。在发展方向上,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打造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为探索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在金融服务上,倾向实体经济和创新发展能级,提升区域金融业发展能级。在营商环境上,充分赋权赋能,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着力构建最佳服务企业环境。
空间布局进一步克服差异化问题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域内经济增长,但政策效应存在区域差异性,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还须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加强政策统筹,扩大开放,从而提升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白仲林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当贸易依存度高于40%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区域内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深化改革开放的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选择必须以其对外开放水平为基础,避免地理上均匀分布的惯例。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和高质量经济发展尚需因地制宜,尤其是中西部内陆地区还须进一步探索新发展模式。
他认为,为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效应,首先,应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应加强政策统筹,实现区域发展的均衡化。尤其要注重提高中部地区的政策力度,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的外向型经济增长点。其次,应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长期战略,充分发挥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作用。最后,由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选择须以其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所以,在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高先行先试,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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