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敏:加快完善应急金融体系建设
经济日报 / 2020-08-07 13:21:16
一系列普惠性、直达性应急金融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方面效果显著,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方面也拥有独特且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不少金融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已拥有一套相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对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今年以来,为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系列应急政策,加大了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系统各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升级细化各项金融服务。其中,银行业降低利率、减免费用,为各类企业提供融资“输血”;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障和风险分担功能,更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免费提供专属保险;证券、基金业积极捐款捐物,设立抗疫专项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都承担了部分功能,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时间长,影响遍及全球,与此前的国际金融危机有很大不同。此前,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建设及随后的市场化改革,大多是针对常规经济运行情况来设计和建设的。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带来了一次大考,尤其是对传导机制和执行效率提出了重大挑战。
为了及时纾困企业,一系列应急金融政策相继落地。3月1日,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6月1日,五部门又联合发布了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
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各项政策的施行,在特殊时期发挥了关键作用。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疫情发生以来,国开行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应急贷款143亿元,自主发放应急贷款171亿元,有力支持了各地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实践证明,一系列普惠性、直达性应急金融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方面效果显著,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方面也拥有独特且重要的作用。
面对灾害,挑战难以避免。近段时间,我国南方一些地区又遭遇了持续强降雨引发的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有的省份灾情严重,受灾企业恢复生产面临较大困难,亟需资金支持。银保监会在7月18日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洪涝地质灾害应急应对及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灾区金融服务效率,加强灾区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等。可以说,为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和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制定相应的应急金融制度,通过有计划、制度性的政策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是应对疫情和灾害的有力“武器”,也是打赢防范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时至今日,不少金融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已有一套相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对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是应急金融政策,也不能脱离金融的基本规律,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结合灾后重建信贷需求实际,制定完整的风控管理标准。
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应完善应急金融考核、监管及差异化管理配套政策。既要建立健全评估制度,设立特别考核指标,考核金融支持质效,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也要强化资金流向监管,“专款、专户、专账、专用”管理,防止资金被挪用。同时,考虑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因提供应急金融发生的损失,在贷款核销、不良容忍度、拨备计提和会计财务处理等方面是否给予区别对待等。
总之,在加快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应急金融体系,是当前金融安全稳定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经济金融健康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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