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机制改革及实施情况分析
中宏国研 / 2020-05-28 16:48:14
LPR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高LPR的代表性。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LPR;报价行在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和民营银行各两家,从10家变为18家,今后定期评估调整;增加5年期以上期限品种。二是将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MLF利率)作为LPR的参考利率。各行的报价按MLF利率加点形成。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LPR。三是用LPR取代贷款基准利率。银行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参照相应期限的LPR定价,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贷款利率由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
银行贷款参考LPR定价针对的是新增贷款,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为督促各银行运用LPR定价,央行对银行新发放贷款应用LPR情况设定了“358”目标。“358”目标是指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做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截至12月末,上述占比要不少于50%;截至明年3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80%。为体现“房住不炒”的要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个人住房贷款可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
从8月20日新改革的LPR机制首次报价情况看,1年期报价4.25%,5年期报价4.85%,1年期LPR相较之前仅小幅下降6BP,比贷款基准利率低10BP。1年与5年期利差与国开债期限利差相匹配,体现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实行LPR报价改革以来,市场表现平稳,股市、债市、汇市整体呈现窄幅波动走势。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8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7%,环比上涨了3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78%,环比上涨2BP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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