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影响分析
中国发展观察 张瑞娟 董 莹 / 2020-03-30 17:22:52
疫情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影响的对策建议
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疫情中发挥的作用及其受到的影响看,政府应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骨干作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采取分区分类施策。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势,除疫区外的地区应尽快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春耕备耕。应依疫情情况、地区差异、作物特征,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倡“一站式托管”。如黑龙江省兰西县通过服务合同网签解决谁来种地问题,通过线上对接解决生产资料储运问题,通过网络贷款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通过统一整地、统一购种、统一购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七统一”模式解决人员扎堆问题等。同时,应及早谋划,通过“一站式托管”“点对点服务”等形式对接湖北疫区农业生产,对其春耕备耕给予集中支持。
第二,基层组织应协助解决好农户与服务组织的对接工作,让服务组织帮助农户在不聚众、不扎堆的情况下顺利开展农业生产。如四川省蒲江县农业农村局在最大限度防止疫情的情况下,联合服务组织组建蔬果服务队、包装服务队、销售服务队等,为农民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的问题。山东省邹平市依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出台了“战疫情、备春耕”专项农事服务内容,如免费为农机手/种植大户提供线上线下全农服数据科技服务,让农民足不出户掌握田间地头情况;免费提供线下送机具到村头的“点对点”服务等。
第三,从资金支持角度看,政府应从财政方面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同时,应重视金融、保险的作用,将疫情下的农业贷款发放情况、农业保险执行情况作为金融部门的重要考核指标。从农资供应看,应协助农资公司复工复产以保障重要物资的生产与供应。从交通情况看,应给农资运输、农产品运输、农机服务、跨区作业等行业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全国各地春耕备耕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20年第3-4期合刊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