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及对策与建议
中国发展观察 程杰 / 2020-03-30 17:18:17
面对疫情冲击的对策与建议
应对疫情冲击的对策建议
此次疫情与2003年非典疫情的发生时机、影响范围、防控力度、以及所处经济环境大不相同,对于经济系统的影响不可比拟,所采取的应对举措也应该更具有战略高度。2003年非典时期,经济体量(2002年GDP为10万亿元)只有目前的十分之一,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只占42%,比目前低12个百分点(2019年为54%),服务业就业人员从28%提高到目前的46%。城镇就业人员不到2.5亿人,比目前少了近2亿人,城镇就业比重只有34%,比目前低24个百分点( 2 0 1 9年为57%),城镇化率不到40%,目前已经超过60%,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2亿人,目前流动人口总量翻了一番(2.4亿人)。当时所处国内外经济环境与今天相比也大不相同,当时国企改制基本完成,适逢刚刚入世,经济处于起飞之势,目前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正处结构调整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际环境异常复杂,消化疫情冲击的难度和任务更加艰巨。
应对疫情冲击要果断采取应急举措,更要做好长期准备。以扩大消费需求、释放前期积压的消费潜力为重点,通过保持经济增长、扩大就业需求稳定就业形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实施,更好地将就业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议将2020 年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转向“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全力应对系统性风险冲击,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目标高质量完成。
系统性风险不同于结构性矛盾,应该采取全局性应对举措。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失业风险,应对举措应该有别于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问题。建议研究出台一揽子的经济和就业复苏方案,营造更加宽松自由的经营环境,尽快恢复生产力,释放增长潜能和扩大内需,取消汽车等产品消费限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净水机和净化器、冲水马桶、智能家电等健康环保型产业消费升级,挖掘消费和经济新增长点,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和生活品质。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力。财政政策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继续加大降费减税力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完善个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扩大消费,适当扩大财政赤字率。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宽松,适时下调准备金和利率,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优先选择更具有普惠性的政策工具,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保证企业资金链、现金流稳定。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相互协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整要充分考虑调查失业率变化,失业率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并触发警戒线要自动启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政府公共投资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就业评估机制,创造更多有质量的公共就业岗位。
积极应对结构性失业矛盾,防止局部性大规模失业风险暴发。针对遭受冲击严重的特定行业、地区和群体强化定向扶持政策,特别要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经营负担。根据疫情防控和生产复工情况,适时延长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并考虑进一步降低企业增值税或所得税税率。社保名义缴费率与实际缴费率相差较大,企业之间的实际缴费率差异较大,不建议继续降低社保缴费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延长缴费延期措施,社保缴费基数可暂缓调整一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疫情恢复之后的前期积压消费反弹和生产“抢工”补救做好积极准备,营造必要的宽松环境,在市场监管、环保检查、劳动监察等方面适当灵活,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减免政策,工业用电、用水价格减半征收一年。
妥善应对摩擦性失业,建立城镇就业“蓄水池”。加强就业指导和援助,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在技能培训中的作用,加大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范围和力度,鼓励企业和市场培训机构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依托城镇的社区、技能培训中心、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等平台,整合公共资源,将青年农民工等失业人群吸纳到本地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中。鼓励科研机构和团队聘用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应届毕业生身份延长半年到一年,适当增加选调生指标,多渠道缓冲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提高失业保险政策的精准度,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生活功能。做到失业人员应保尽保,扩大受益范围。此次疫情将带来摩擦性失业增加,这类群体大多数未被失业保险覆盖,失业保险补贴企业可能存在瞄准偏差,真正失业人员反而无法享受政策。突破户籍制度限制,允许失业人员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失业津贴。面向未参保的企业停工人员先行登记失业、享受失业津贴待遇,再延期补缴失业保险费。面向等待复工人员和未完全恢复上班人员(如灵活上班、在家工作)提供一定水平的生活津贴,保障非充分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借此契机推动重大风险应对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全民基本收入制度,无差别地面向全体公民提供无条件现金保障,当系统性风险冲击出现时,以最快捷、包容的方式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20年第3-4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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