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需建立风险预防原则和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中国环境报 李珂琪 / 2020-03-19 17:30:49
实施此类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需构建配套性诉讼机制
实施风险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在《民事诉讼法》或者司法解释中构建因果关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等诉讼保障机制。
在风险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需要对被告是否滥食野生动物和可能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举证,被告需要对饲养、食用、买卖、运输、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否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在因果关系方面,由于公共卫生风险不具备100%的科学确定性,可以建立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即只要现有科学证据证明公共卫生事件极大可能(如90%以上)与滥食野生动物有关,就可认定这种因果关系存在。
鉴于因果关系认定的科学性很强,且可能需要耗费很大资金,原告和被告往往均没有技术能力和经济能力承担此工作,建议由国家规定的科研机构承担此责任。正是因为因果关系不是100%地确定,所以在法律责任中不建议规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常纪文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硕士 李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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