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经济日报 / 2020-01-02 11:05:08
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二、必须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长期地牢牢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叶剑英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它同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有它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同已经有了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这一思想萌芽在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一步发展,《决议》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及与之相适应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并明确指出“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的重大宣示意味深长、意义重大。这告诉全党和全国人民,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成就,但我们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必须牢牢地长期地坚持既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又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便我国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国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仍然要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二)长期地牢牢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取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制度基础,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保障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这些重大理论创新、认识飞跃又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生产力。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使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在竞争中焕发活力。1978年至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实现年均增长11.9%和10.3%;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达到1978年的247.1倍和130倍。同时,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极大地激发了亿万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调动了各类要素所有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2018年我国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0.7万元/人,比1978年提高了22倍;2018年末,我国市场主体达1.1亿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发挥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发挥着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使我国要素和资源的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使我国的经济长时期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40多年的巨变有赖于我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们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而在此基础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远推向前进,仍要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党和人民创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持之不懈、永不停歇的实践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必将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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