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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十九届四中全会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宏国研 / 2019-11-12 12:49:1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全会通过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我们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全会聚焦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问题
 
党的十九大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命题。
 
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围绕如何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战略部署。
 
而其关键“枢纽”,便是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高效推进、循序实现。
 
从上世纪90年代至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讨论的主题涵盖党的建设、国企改革、执政能力以及依法治国等涉及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命题,专题研究部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属首次,其重要性自不待言。
 
制度是安邦定国之根本。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就是系统深化制度之治。
 
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一份纲领性文献,其主要贡献是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聚焦现代化的国家治理究竟应如何展开、如何方为有效。
 
这表明,我们党在理论总结和系统布局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上达到了新的高度。
 
全会在准确辨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关系基础上作出了新的重大判断
 
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之间究竟是何关系?这并非一个不证自明的重要问题。
 
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这清晰地表明,作为科学制度体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础、是根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则是这一基础、根本的具体构成、执行和体现,二者融合和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之中。
 
在此基础上,全会指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这样的认识,第一次清晰地把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理论依据、发生基础、文化养分、民心向背之间的关联结合了起来,第一次把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强大根基、历史伟力和未来功能之间的关联统一了起来,第一次把党领导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经验、实践规律与未来愿景之间的关联统一了起来,形成了极富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新认识、新判断。
 
全会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进行了全面概括,为新时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和认知向度
 
制度存储记忆,制度提供稳定预期。制度之治凝聚的是基于共识的智慧之治、法治之治。
 
全会系统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
 
这些优势还涉及文化建设、发展思想、改革创新、人才使用、军队建设、祖国统一和对外开放等诸多方面。
 
这些优势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三者的有机关联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十九届四中全会所描绘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制度图谱,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梁八柱之中,党的领导居于顶梁柱的位置。
 
从这个角度讲,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一份极具现实指导意义的行动指南,将会对未来的“国家成长”产生深远而持久的积极影响。
 
全会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重要时间节点,为“中国之治”作出战略规划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这是全会以历史和现实为依据,对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问题的战略谋划,表明我们党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之治”战略规划实现的过程中,全会鲜明地强调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就要求我们持续深入地通过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方式来实现愿景。
 
全会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图谱,为在宏观时间表的基础上落深、落实、落细战略规划布局了制度建设的路线图。
 
全会在提出坚持和完善的十三项制度时,对八个相关制度、体系、机制作出新表述,诸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以及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其中,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主张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完善”“健全”的制度建设思路,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
 
此外,还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通过嵌入“民主协商”“科技支撑”的方式,将原来的社会治理体制更新为社会治理体系,整体性治理、动态性治理的思路更为凸显。
 
特别是全会提出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这突出强调了三个层次制度的“制度谱系”或曰“制度群”、四个特征叠加的“治理群”或曰“治理整合”。
 
可见,在新的起点上,全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调,不仅仅强调制度要素,更重要的是强调制度体系、制度运转、制度协同,从而将制度优势转化成为优良的国家治理绩效。
 
摘编自《群众》2019年第21期,原标题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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