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经济顾问 > 解读新中国70年经济与经济学发展 详情

解读新中国70年经济与经济学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 / 2019-11-04 10:08:01

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新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成功的重要法宝。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新中国70年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就注重发挥各种经济成分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设想,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但是,党中央在谋划施政准则和构思建设蓝图时,没有简单地从本本出发,而是注重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同志从我国实际出发,明确提出“有些人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不赞成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不赞成保护私有财产,其实是不对的”,“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新中国经历了长期探索。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曾用六条篇幅专门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所有制结构总体格局,对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的定位作出了明确论述。在过渡时期,我国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从“一五”计划开始,我国为了实现赶超,确立了优先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的战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加之受苏联模式和苏联政治经济学的影响,逐渐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国民经济改变成为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成以“国有制+计划经济”为基本特征的经济体制。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体制对建立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不适应,“统得过死”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结构扭曲,反而制约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科学总结所有制探索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我国在深化国有经济改革、创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同时,不断放开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限制,既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又不断激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新活力。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同时,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从根本上突破了单一公有制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为非公有制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从“有益补充”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股份制也可以成为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这就把多种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性质融合在一起,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了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大大拓展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要发展。党的十六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作出重大发展,提出“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两个毫不动摇”的提出,超越了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的认识,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推进公平准入、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产权保护、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与平等发展等关键问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了完整的“两平一同”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两个毫不动摇”理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2016年和2017年,我国相继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以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不仅如此,党的十九大还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特别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的三个“没有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立场和决心。
 
  伴随着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不断创新与发展,我国对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地位等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理论创新。总之,新中国70年来,我国所有制改革波澜壮阔,从打破传统僵化的所有制结构开始,按照增量改革的整体路径,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突破,同时启动经营制度层面的农村和城市微观主体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所有制改革的路径逐步从传统体制外以及体制内的外围,过渡到传统体制内特别是其内核部分,深入到国有企业深层的产权制度变革,不同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日趋完善。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