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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共同富裕?

光明理论 作者:郁建兴 任杰 / 2021-08-26 11:26:31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强大力量,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现代化进程的中国答卷”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评论文章和新媒体产品,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特色和优势,读懂和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共同富裕?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专题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在多个重要场合深刻阐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目标安排、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展望与要求。
 
  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议程。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共同富裕?当前最迫切、最重要的议程又是哪些?在新形势下,亟需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
 
  一、共同富裕要兼备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
 
  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这两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我们或许可以先回答共同富裕不是什么。首先,共同富裕不是无差别地在结果上“均贫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目前,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已经被写进宪法,这决定了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我们都不会通过“削平”先富起来群体的财富来实现共同富裕,而是通过“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通过补齐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短板”,在增加社会总体财富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框架内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共同富裕也不能只是依靠不断加重个人税赋负担、出台过多的社会政策、过多过高承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来实现。一方面,工资收入差距并非造成我国居民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过多过高承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将面临财政不可持续的挑战。北欧国家由于国土面积有限、人口稀少,其“高税收、高福利”的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同时即使在北欧福利国家,也已出现活力不足问题,跨国企业和资本外流影响了经济领域的“造富”能力。可以说,“高税收、高福利”不适应中国的特殊国情。进一步来讲,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路径应当主要基于中国丰富的经济社会实践及独特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在当代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几个关键元素: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既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也是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首先,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就包括:经济总量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社会文化生态等协调发展,等等。经济总量增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为社会福利分配提供财税保障、为消费需求拉动的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其次,共享性是共同富裕的底色。共同富裕的共享性必须要体现“共同”“公平”“平等”等元素,但又要避免走入平均主义的歧路。在我国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在顶层设计上强化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通过制度创新使人民都有能力和机会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共享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最后,共同富裕的第三个关键要素是可持续性,包括发展的可持续和共享的可持续。发展的可持续性意味着发展要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共享的可持续性不能只依靠不断加重个人税赋负担、出台过多社会政策、过多过高承诺社会保障水平来实现。
 
  二、建立与共同富裕目标相匹配的发展要素和制度
 
  实现共同富裕,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和哲学层面的讨论,更要实现理论和具体制度设计的衔接。设计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当前最迫切、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制度性保障,使各种发展要素和发展制度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匹配,使各发展主体有动力、有能力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这样才能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于此,我们提出当下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议程,包括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
 
  (1)在高质量发展中谋求共同富裕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需要追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提升经济循环效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更要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低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收入水平,实现区域、城乡、群体之间收敛。还需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调整落后地区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落后地区发展能力等来提高经济发展的收敛性。
 
  首先要遵循比较优势策略发展经济,对于落后地区,有两种发展策略,一是找准自身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与发达地区错位竞争或形成互补的产业链,以期实现“弯道超车”;另一种策略是选择和发达地区类似的产业,通过学习、模仿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的经验,取得后发优势,追赶上先发地区。如果发达地区的产业形态是劳动力密集型或依赖于一定的自然资源,那么落后地区如果具备相同资源,就可能通过学习、模仿取得后发优势。
 
  其次要重点发展附加值高但技术更新迭代相对缓慢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高附加值但技术更新迭代较慢的产业,企业利润率较高,具有提高劳动力社会保障水平的物质基础,同时因为迭代较慢,政府或企业通过社会投资型政策提高劳动力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较容易形成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赢”格局,在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或可考虑重点扶持这类产业。
 
  最后,要注重激发落后地区内源发展的动力和能力,要以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创新合作为契机,推动发达地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管理经验、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向欠发达地区复制、推广、转移,从而帮助提升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与治理能力。
 
  (2)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现有物质基础的约束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议程是调整结构,提高社会保障的有效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
 
  首先要调整社会保障结构,提高共享性水平。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金、惠农补贴等,缓解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的状况。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优先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工商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同时,创新社保基金管理方式,提高基金运行效率。
 
  其次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救助资金瞄准度和有效性。在识别上,借鉴精准扶贫的经验,建立多维度指标评价模型,第一时间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同时监测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针对性地改进帮扶方式。创新财政补贴方式,改变对满足条件的贫困户都给予定额补贴的传统补贴方式,根据当地生活、教育、医疗等多维度指标划定最低生活标准,逐户核定家庭收入,通过补足最低生活标准的方式提供补贴。同时,建立财政补贴的动态退出和奖惩机制,对于领取补贴后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创造更多收入的家庭,逐步减少补贴;对于积极创业的贫困户,可以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为其提供政策、贷款等方面的额外扶助。
 
  (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贫富问题不只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推动共同富裕蕴含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当前,我们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精神贫困、某些制度因素导致的制度性贫困仍然存在。相对贫困、制度性贫困和群体间的比较往往较为隐性,需要耗费较长时间识别和治理,也就很难依照全国统一标准或区域间的协作脱贫。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推动共同富裕不可缺少的一环。
 
  对此,政府可以发挥助推和促进作用,精巧设计相关机制,同步提升低收入群体物质生活水平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可以借鉴有利经验,将金融与社会治理嫁接到一起,精准识别和监督贫困户的情况,给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且信用评级较高的农户信用贷款,实现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户三方共赢的发展格局,
 
  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或民众自治组织也可能成为制度供给者。比如国务院和财政部2006年开始在部分贫困村试点建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以便缓解贫困农户发展所需资金短缺问题,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互助互济、持续发展的能力。相对贫困人群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帮助贫困户改变观念、提供心理服务、开展教育培训、寻找市场机会、提升参与能力和整个地区的治理水平。
 
  不可忽视的是,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还要通过社会融合促进人和要素在区域、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推进不同群体间公共服务公平共享,为老百姓充分参与公共生活提供有效载体,推动民众在参与和沟通中凝聚共识,形成团结奋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营造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让老百姓对共同富裕有正确的认识,积极参与到共同富裕的历程之中。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还可以充分利用数字化发展的优势,同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也要通过政府兜底,对那些为数字化发展所“排斥”,无法自主、自助享受数字化发展成果的群体,提供充分的备选方案。 
 
  作者:郁建兴(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任杰(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原标题:【实践新论】共同富裕及其实践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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